Re: [轉錄] 死刑轉移了大眾對重要公共事務的注意力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3-31 19:10:11
※ 引述《link1234 (老謝看天下)》之銘言:
: → link1234: 不是這樣,我直接把問題點出來! 03/31 17:24
: → link1234: 因為現在的毒品列管不是把毒品當成罪,早年是把它當成罪 03/31 17:26
: → link1234: 來管,但是經過幾年的演變,法務部和立法院把毒品當成病 03/31 17:26
: → link1234: 來管 03/31 17:26
: → link1234: 這才是這幾年最大毒品管制的問題! 03/31 17:26
: → link1234: 把毒品當成病管後又牽涉到繳正司、衛服部、和當地的衛 03/31 17:28
: → link1234: 生機關追蹤 03/31 17:28
: → link1234: 但是如果以單純管理來看,這樣管制辦法很沒效率;當然也 03/31 17:30
: → link1234: 牽涉到現在監獄人滿為患,地方缺錢缺人 03/31 17:30
: → link1234: 我ㄧ直很不認同這樣的做法,ㄧ直強調用愛用教育和社會 03/31 17:31
: → link1234: 關懷讓這些人走入社會? 03/31 17:31
: → link1234: 又不能標籤化、又不能給過度追蹤他們壓力。有時候我聽 03/31 17:34
: → link1234: 到某些委員發言,我只能搖搖頭,可能她們這些社會組訓練 03/31 17:34
: → link1234: 出來的都是這樣思考問題的 03/31 17:34
: → link1234: 我比較贊同張善政的做法,先規劃出短中長期的目標。民進 03/31 17:36
: → link1234: 黨立委常過度理想化,國民黨常比較識勢利眼 03/31 17:36
: → link1234: 不過以現在毒品嚴重的情況不做改善,將來換蔡英文執政 03/31 17:37
: → link1234: ㄧ樣倒大楣! 03/31 17:37
: → link1234: 我的看法很簡單,不要囉囉嗦嗦講ㄧ堆理想空話,這些毒品 03/31 17:39
: → link1234: 前科的人放出來ㄧ定造成社會問題,有限的預算做能做得 03/31 17:39
: → link1234: 到的事 03/31 17:39
: → link1234: 以前有人提議,到底要不要像國外那樣用電子腳鐐做追蹤, 03/31 17:41
: → link1234: 這又牽涉到人權問題xd 03/31 17:41
你還是沒看懂我的重點。
毒品矯治和什麼人權、用愛教育等等的通通無關。
我的重點從頭到尾只有一個:防止使用三級四級毒品的人,在監獄接觸到使用
一二級毒品的人和銷售網路。斬斷這些使用較輕級毒品的人接觸較重級毒品的
機會。
目前的事實是監所早已被一、二級毒犯塞滿。(二級毒品以上吸食即有刑責)
我們的監所人力不足以監控重刑犯,更不用說煙毒犯。所以台灣的監獄,被黑
道戲稱為「進修」,因為進了監獄,很多人都能接觸到更高層級的黑幫或地下
經濟網路。這些人出獄之後,因為有刑事前科,找工作不易,又在獄中接觸過
黑幫等,更容易「升級」,而不是回到正常社會。
把毒品犯去刑責化,說真的是加重我們醫療界的負擔,但相對而言,可以減少
進一步犯罪的機會成本。改由矯治手段治療,這些吸食者比較容易回到正常社
會,而不是升級成潛在的黑幫新血。
毒品吸食去刑責化只是防止犯罪行為升高的手段之一。
毒品防治條例中,有刑責的還很多,除了販賣絕對有刑責外,持有量大就可以
被懷疑是有販賣之嫌,也有刑責。吸食二級以上毒品也有刑責。之前吵的就是
要不要把K他命改列二級,讓吸食K他命就有刑責。反對方的論述,就是因為使
用K他命的人數太多,會讓監所爆滿。
之前幾次降低假釋門檻,使不少受刑人提前出獄又再犯案,就是因為監所人滿
為患,不得不放人。
把K他命改列二級,就會把吸食較輕級毒品的人抓進監所「進修」,然後又不得
不提早讓一些重刑犯假釋,一來一往間,社會上的潛在刑事犯會更多不會更少。
再說一次,吸食毒品去刑責化,和人權什麼的無關。只是衡量社會成本後的選
擇。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6-03-31 19:15:00
這個要回去找前幾年的討論了!我現在只找到公視2013年的專題:http://0rz.tw/wLYEN你說人滿為患,才不得不放,可是當初在立法院時還搬出兩公約耶xd毒品問題越來越嚴重了!我要花時間整理一下先看看監察院監察報告:http://0rz.tw/oAW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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