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1949中國。2015台灣

作者: tcpic (麻雀)   2015-04-08 0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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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ackrice (國際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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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沈慶京檔案
時間Mon Aug 19 09:01: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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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立達
沈慶京檔案(一)
順著台北市市民大道高架橋往東方向前進,從光復北路匝道出口繼續直行,不到一分鐘的
車程,抬頭向左手邊望去,一座像是顆大球的巨型建築物赫然聳立在與東寧路交叉口的路
邊,這座造型相當特別的建築物,就是京華城。
京華城之所以成為台北市的地標之一,倒不是因為它的高度。
與相距不遠的台北一0一金融大樓相較,京華城顯得又矮又小。它在地面上的建築,只有
十二層樓,但地下室還滿深的,有八層樓那麼深。不過,因為空間規劃妥當,全部的樓板
面積竟可達到二十萬五千平方公尺。因此,京華城裡面,有一千多個店面,室內街道總長
度更達七點五公里,光是從下到上完完整整走一遭,就要耗掉一個多小時。
我很喜歡京華城。打從這座大型的Living Mall開幕後,我三不五時總要去逛逛。不一定
要到地下一樓的喜滿客電影城看場電影,也不一定要到十樓的誠品書店買本書。經常,我
會站在京華城外的小廣場上,看著那座鐫刻紀念碑,讀著上面的兩篇文章。那兩篇文章,
一是作家柏楊寫的頌詞,另一篇,是京華城的創辦人沈慶京所撰的「因為感恩,所以實現
」。
兩篇文章,我反覆的咀嚼著,同時心中也默默的揣度沈慶京一手打造京華城的心路歷程。
民國七十六年七月,沈慶京以十三億元標下這片國有土地,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京華城終
於正式對外營業。從買地到營運,前後一共花了十五年的時間,套句沈慶京自己的說法:
「比兩次世界大戰加起來的時間還要長。」京華城的總投資金額超過新台幣兩百四十億元
,這其間,沈慶京還一度因為財務調度發生問題,不得不忍痛把威京集團名下最重要的一
棟大樓──以沈慶京父親的名字命名的「春池大樓」廉售給統一集團,藉以籌措現金,弭
平財務缺口。他堅持不放棄京華城的開發案,最後,也終於讓他圓夢,但他為京華城所付
出的一切代價,是不是太大了?
坦白說,我和沈慶京根本不熟。我對他的認識,只限於從歷年跑新聞的過程中,偶而傳入
耳中的隻字片語。而那些訊息,絕大多數,也都是負面的。
除此之外,我讀過他的兩本書,訪問過他一次,還跑過一段他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官司

我不知道社會上對沈慶京的一般評價是正面還是負面,有可能是負面大於正面吧!但不管
怎麼說,對這個人,我就是有種敬佩感。那種感覺的來源,很可能是緣自於對京華城這座
大型建築的崇敬,也可能是因為在了解他從商的歷程中,一再受到打壓,而興起了一種打
抱不平後的共鳴。更或許,從京華城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什麼叫做「有志者事竟成」。
我想談談這個人,談我不太熟悉的沈慶京,還有他的京華城,以及他的官司。
先從這個人說起好了。
根據沈慶京在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委由商智文化出版公司發行的自傳「突圍─向命運挑戰的
經濟戰士─威京小沈」一書中所載,沈慶京於民國三十六年在南京市出生。那年,對日抗
戰剛結束沒多久,國民政府所在地也由戰時的陪都重慶市遷回南京,沈慶京的父親沈春池
先生喜獲麟兒,取名「慶京」以資紀念。
一年之後,國共內戰愈發激烈,身為軍人的沈春池被派至台灣,全家也就都跨海來台。
就讀國小時的沈慶京,生活得並不平穩。因為父親工作的關係,一家人常常得跟著南北奔
波。小學六年,沈慶京換了五個學校,足跡踏過了台北、新竹、嘉義,之後又回到新竹、
台北。
民國五十一年,沈慶京就讀基隆水產學校。這一年,他和幾個高中同學組成了一個不良少
年的雛型幫派「海蛇幫」。高二時,沈慶京籌組「南鷹幫」,後來被併入「宇宙幫」,之
後,他還代表宇宙幫加入四海幫,绰號「神經」。
民國五十五年,沈慶京十九歲。這一年,他為了替學弟出頭,殺傷了一名油商,法院以殺
人未遂罪名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年。他在獄中仍不改暴戾之氣,還和其他的受刑人發生群毆
事件,結果又從桃園龜山監獄移監到台東監獄服刑。
坐牢末期,沈慶京漸漸醒悟,發現混黑道的人終生都沒有出路,他決定要脫離這個是非圈

五十八年四月,沈慶京出獄。第二天,他就到區公所兵役科申請入伍,希望從此遠離幫派
中人。
六十年,沈慶京退伍,他找到一家船運公司,爭取到擔任水手的工作。這年十二月二十四
日,沈慶京終於拿到入出境許可證,他馬上飛往美國,再轉機到巴爾的摩賴比瑞亞籍的船
上報到,從此展開跑船人的生涯。
跑了兩年的船,沈慶京也由水手升到了代理大副的職務。
六十三年二月,沈慶京回國,參加「中華民國河海航行人員乙等特考」。在等待放榜的同
時,他透過朋友的介紹,到一家報關行作小弟。等到放榜後,他果然考取了三副,可是此
時的他已經對報關業務產生了興趣,並且開始從事配額事業。他幾經衡量,認為作配額業
的前途比較看好,因此毅然決定放棄行船工作。而事實上,他轉行後,果然一路順遂,才
短短五個月,他就賺到了六十萬元的利潤。
所謂「配額」,即是英文中的「Quota」,它的正式說法是「輸美紡織品許可簽證」。
早年,美國是台灣紡織品出口的最大市場,但由於台灣的紡織品大量傾銷到美國,讓美國
的業者叫苦連天,於是,在民國六十年間,中美兩國政府就簽訂了「多邊纖維協定」,規
定台灣從事棉紡、人造纖維、毛紡製品的業者,都必須拿到配額才准許出口到美國。
有了配額制度,就會有問題產生。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有些業者拿到的配額太高,超過
自己工廠所能夠生產的上限,但是,如果年度終了時,業者交不出足額的貨,那麼,他沒
用完的配額就會被政府收回。所以,有些業者就會透過中間人,把用不完的配額賣給其他
沒有拿到配額,或是配額不夠用的業者,以達到「物盡其用,貨暢其流」的目標。
配額買賣,自然會有差價,這和股票交易的道理差不多。但有時,買方不一定找得到賣方
,有時賣方也不一定找得到買方。這時,中間人的價值就凸顯出來了。中間人如果能夠順
利搓合買、賣雙方,自然皆大歡喜,而中人也就能從中賺到利潤了。
誰適合當這個中間人呢?當年在報關行工作的沈慶京,每天都要跑國貿局,進進出出之下
,他很容易就看到業者為了配額的問題忙得焦頭爛額。嘗試了幾回之後,他慢慢的駕輕就
熟,於是就開始從事這種「互通有無」的配額生意了。兩年之內,沈慶京就掌握了全國最
大的配額額度,他不但成立了「威勇貿易公司」,更成了業界口中的「配額大王」。
坦白說,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配額能不能夠私下轉讓、買賣?這當然大有問題。按照道理
說,政府今天給了甲公司一定的配額,但這家公司屆時交不出事先允諾的貨品,他第二年
的額度被縮減,自然是理所當然的事。政府收回這些額度之後,可以再轉發給其他有生產
能力的廠商,讓新興的業者有擠進國際貿易市場的機會。
可是,配額一旦淪入私下買賣,就很容易出現流弊。例如說,甲公司今年拿到了很高的配
額,但因為本身不具有生產能力,或者是生產能力不足,到了火燒屁股的時候,甲公司趕
快把用不完的額度賣給其他沒有拿到配額的公司,混充為自己的業績,如此一來,甲公司
第二年當然可以保有既定的高額配額。久而久之,甲公司或許會覺得,與其辛辛苦苦的生
產那麼多貨品,還不如把絕大部分的配額轉售給他人,自己從中賺取差價。到最後,政府
成了最大的配額分配者,原本拿到配額的公司成了二房東,或是所謂的「轉包公司」,自
己不事生產,卻轉門從事配額出賣的勾當,而真正生產商品的那些下游業者,卻都是拿不
到配額的佃農,明明工作得死去活來,賺得的利潤卻少到像是在為人作嫁。那麼,政府就
永遠不可能汰舊換新,讓真正具有生產力的新公司出頭。
這些流弊政府不可能不知道,但卻睜一眼閉一眼,任令這種情況持續發生。到了後來,有
配額而不買賣的,反而成為食古不化的怪人了。
因著法律上的漏洞,沈慶京很快的竄起。三年之內,他已經掌握了全國近九成的紡織品配
額,事業也愈做愈大。
民國六十六年,沈慶京的名號震驚了中興紡織的老闆鮑朝橒。當年,中興紡織一年出口的
營業額約為四十多億台幣,是台灣屬一屬二的大型紡織公司。鮑朝橒手中當然有很高的紡
織品配額,而且這些配額遠遠超過中興紡織每年所能生產的能量。鮑朝橒要如何消化這些
額度呢?他斟酌再三,最後也選擇與沈慶京合作。而有了鮑朝橒的挹注,沈慶京的事業也
扶搖直上。從此,鮑朝橒就成為沈慶京口中最尊重的一位大恩人。
到了民國六十九年,沈慶京的威勇公司年度盈餘已經高達一億元。而這時,距他轉行到配
額業只不過六年的時間。
或許是樹大招風。威勇公司在短短的幾年內,就創造了驚人的業績,自然令同業眼紅,也
讓政府驚懼。民國七十三年間,國貿局宣布成立「紡織品配額稽查小組」,要查緝市場上
充斥的假配額買賣。威勇公司既然是配額業的龍頭,當然就成為政府鎖定的重要目標之一

這年的七月二十五日,調查局閃電組搜索威勇公司,一口氣查扣了十一箱帳冊資料,消息
傳出,舉國轟動。沈慶京眼看苗頭不對,馬上轉身躲到醫院休養。等了兩天之後,相關後
續的應變工作都打點得差不多了,他才在律師的陪同下到調查局閃電組應訊。
到調查局之前,沈慶京已經得到很多高人的指點,其中一位高人,還是被稱為「調查局之
父」的退休調查局局長沈之岳先生。
有這麼多高人在幕後指導,再加上沈慶京不服輸的個性,他在調查局裡當然就採取「打死
不認」的焦土戰術,調查員指控他的一切罪行,他都從頭到尾徹底否認。
耗了十來天之後,調查局眼看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的犯行,也沒有辦法收押他,這件案
子只好大事化小,由原本想要發展的偽造文書罪,移轉成為業者的逃漏稅案。而沈慶京也
很豪氣的替來往廠商付清積欠的稅款,前後大概補繳了一千多萬稅金給稅捐處之後,這案
子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經此一役,沈慶京的威勇公司虧損了一億多元的配額買賣,對公司的元氣自然造成重挫

這還不打緊。雪上加霜的是,時任經濟部次長的王建煊有鑑於紡織品配額市場的紊亂,決
定展開鐵腕措施予以重整。他宣布,經濟部要推動「配額重分配政策」。
這項政策的重點,是要把政府之前授予給各廠商的配額全部收歸國有之後,再予平均分配
。王建煊的論點是,紡織業界部分的老字號廠商,都坐擁巨額的配額,卻不事生產,每年
光靠轉賣配額,就能坐收高額的轉售權利金。配額長期被既得利益者所壟斷,新興的小廠
不能出頭,沒有配額可供出口,只能被這些大廠和仲介業者剝削,形成不公平競爭。所以
,為了公平起見,最好的方式就是把所有的配額全部收回國有,再重新分配,讓市場運作
回歸正常。
王建煊這種作法,無異掐住配額買賣業者的咽喉,首當其衝的沈慶京受害最深,他當然帶
頭反對。不過,形勢比人強,王建煊執意推動新政策,沈慶京見勢不可擋,只能退讓。
七十四年,威勇公司正式轉型為威京開發公司,發展方向由原本的紡織品配額買賣轉為高
科技研發、金融服務與貿易業務、土地與不動產開發、傳統生產事業。從此之後,沈慶京
也逐漸脫離他經營了十來年的配額買賣事業。而紡織這類的傳統產業,也慢慢成為了台灣
的夕陽工業,日漸沒落。
七十四年七月底,台北股市加權指數跌到六百三十多點,手中有些閒錢的沈慶京研判,股
市應該已經跌到了谷底,轉眼就要翻盤上揚了,因此,他二話不說,拿出了二億元投入股
市,買進他熟悉的紡織股。
到了十月,股市果然回溫,一舉突破了千點大關。沈慶京當機立斷,馬上獲利了結,把手
中的股票全部都賣出。短短三個月,他就賺了好幾千萬元。
但市場的漲勢並未停歇,反而愈竄愈高。沈慶京知道機不可失,他決定再次加碼進場。七
十六年三月,沈慶京準備了二十五億元的資金,大舉投入股市。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他就
被冠上了「天王」、「大戶」的封號,與「老雷」雷伯龍、榮安邱、「阿不拉」游淮銀並
稱為股市的「四大天王」。
當年,台北股市每天的交易金額大約在三、五十億元之間,不像現在動輒數百億,甚至還
有突破千億元的鉅量,因此,如果有人資金充足,的確很容易鎖定籌碼,炒作拉抬股價。
沈慶京每次進場的金額都很高,一天買入、賣出總值都在十億元上下,這樣的實力,當然
可以影響股價,甚至是大盤的行情。而沈慶京果然也在股海中狠狠的賺了一票。全盛時期
,沈慶京滿手股票,股份多到差一點把人家的公司都吃下來,這當然會讓很多公司派的大
股東驚懼不已。而沈慶京也因此而連續成為光寶電子、台灣紙業、士林紙業、南港輪胎四
家公司的董事。
七十六年七月,沈慶京「相中」了農林公司的股票,剛好,華隆集團的翁大銘也找上門來
,問他要不要聯手拉抬這支股票,沈慶京同意合作,兩人約好各買一半,只進不出,等到
股價漲到一定程度後再作打算。
談妥之後,沈慶京和翁大銘就準備了十幾億元的資金,天天進場買進農林股票。而農林的
股價也由每股五十元一路狂飆到九十元。(待續)
沈慶京檔案(二)
才兩個月,沈慶京的投資報酬率就高達八成,這樣的成果不能說不滿意。沈慶京覺得賺夠
了,決定要出脫持股。但當時股票都放在翁大銘身邊,要辦理交割,就得找翁大銘拿股票
。可是,當沈慶京跟翁大銘提到這件事時,翁大銘卻告訴他,底下的人已經事先拋空了部
分股票。這讓沈慶京非常不諒解,覺得當初明明跟翁大銘講好了,兩人聯手鎖農林股票,
沒有相互知會前,誰都不能先賣股票。誰曉得,沈慶京像個傻子似的辛苦的拉抬股價,翁
大銘卻在背後偷偷賣股票。
經過這次教訓,沈慶京覺得翁大銘這人沒有信用,從此不再與翁大銘合作。
七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是股市老投資人永遠也忘不了的一天。這一天之後,剛好是中秋
節、教師節、周末等連續假期,財政部長郭婉容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在這天股市收盤後
召開記者會,宣布政府從隔年起要恢復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
這顆深水炸彈投出後,或許連郭婉容事先都沒有預料到會激起那麼大的反彈效應。連續十
九個交易日,台北股市都呈現無量下跌的局面,指數也由原本的八千八百多點,一路狂跌
到五千多點。而沈慶京當時手中所握有的股票價值約四十億元,也以每天蒸發兩億元的速
度快速縮水。賠到最後,原本的獲利統統吐出來,還倒貼了七、八億元,損失相當慘重。
股市狂跌,政府也不能坐視不理,但是,才剛剛宣布隔年要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總不能
馬上就收回成命吧!怎麼辦呢?無計可施的政府,最後想到的,還是這些股市大戶。
十月間,台灣證券交易所總經理趙孝風親自打電話給沈慶京,約他和幾名股市大戶喝咖啡
,研究如何連手進場護盤。
說來悲哀。在股市行情大好的時候,政府總覺得這些大戶是在炒作股票,賺黑心錢,有事
沒事就放話說要查辦主力大戶操縱市場的證據。可是,只要股市一下跌,政府卻又要這些
大戶進場護盤。這算什麼呢?所謂的主力,所謂的大戶,在政府的眼中究竟是什麼呢?是
救火隊?還是一顆隨時可以丟棄的棋子?
證交所的總經理都親自打電話來了,沈慶京就算心中再不情願,這個面子卻不能不賣,於
是,在喝過咖啡之後,幾名股市大戶果然就依約共同連手進場點火了。同一時間,幾家體
質比較好的上市公司、財團法人、銀行團以及證券自營商,也都同步護盤。跌跌不休的股
市終於止跌回穩,買氣也逐漸回升。
七十八年八月,股市重新站上八千八百點,而且買氣不墜,一路急挺,衝上了萬點大關。
七十九年二月,台北股市的歷史新高,一二六八二點的加權指數紀錄終於寫下。
股市到達高點後,沈慶京陸續出脫手中的持股。在股海浮沈了三、四年後,沈慶京決定退
出股市。因為,他有了一個新的奮鬥目標,那就是「京華再開發計畫」。
談到「京華再開發計畫」,時間要往前回溯到七十六年四月間。
當時,沈慶京聽到台北市八德路四段有一片八千多坪的省屬土地要公開標售的消息,這塊
土地原本是省營唐榮鐵工廠的機械廠基地,但因久未利用,已經荒廢了很長一段時間。在
台北市政府的都市計劃中,市區內不適合再留存大型工業用地,因此,這塊土地就成了「
政策性淘汰工業用地」。
沈慶京看上了這塊土地。他評估後認為,在台北市東區要找到這麼大一塊土地,而且格局
方正,已經非常不容易了。如果他能夠搶到這塊土地,威京開發公司未來一定能夠闖出一
片天。於是,他馬上召集部屬開會,研究到底要用多少錢來搶標土地。
這片土地的底價只有五億多元,但財政部規定,買方必須負擔土地增值稅,算一算,購地
成本至少要九億元才夠。如果要得標,當然不能只出這麼低的價格,標價至少還要再向上
加一成才有機會。威京開會後,定出了十一億元的標價,而且也在投標期限內向國有財產
局投了標單。但沈慶京還是不放心,很怕被別人出更高的價錢標走,所以,在決標前夕,
威京又遞了另一個標單,標價是十三億元。
七月中,國有財產局開標,威京開發公司果然以第一順位的價格拿下了這塊土地。出價第
二高的,是東帝士集團,他們的標價是十一億五千萬元。換句話說,沈慶京如果沒有在決
標前再投一張十三億的標單進去,威京就會以五千萬元這麼微小的差距,失去標到這塊土
地的機會。
想不到,沈慶京剛被告知標到這塊土地之後,他桌上的電話卻響了起來。一聽之下,來電
的人竟是東帝士集團的代表。這名代表婉言告訴沈慶京,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非常想要
這塊土地,不知道沈慶京是否願意割愛,他想探詢沈慶京的意見。
來電的說客還說,為了表示誠意,陳由豪願意加價兩億元向沈慶京收購土地。
也就是說,在陳由豪眼中,這塊土地值得他花上十五億元購入。
對沈慶京來說,兩億元當然是個不小的數目。而且,只要他一點頭,這兩億元馬上就入袋
,不用半分成本,全天下沒有比這檔交易更好賺的事了。
面對誘惑,沈慶京該如何抉擇呢?他和幕僚面面相覷,大家沈默了一會兒,沈慶京終於下
定決心說:「不讓!出再高價也不讓!」
命運的轉折,很多時候都只在一念之間。當年,沈慶京如果願意賣掉剛剛到手的這塊土地
,他手裡一下子多了兩億元的現金,或許他就可以開創另外一番局面,而不必被這塊土地
一困十五年而動彈不得。但若如此,現在台北市區裡也就不會有京華城這個大型購物廣場
了。而陳由豪如果當年以天價搶下這片土地,會不會讓他的東帝士王國因為財務的吃緊,
反而更加快速的衰敗?這是誰也說不準的事了。
八千坪的土地在手,沈慶京該如何利用呢?他想了幾種方向。
第一,如果依原本土地的使用分區性質,不變更地目,這塊工業用的土地可以蓋成樓板面
積四萬坪的工業大樓。假若再用預售的方式銷售,威京開發公司幾乎不必投入多少成本,
就可以坐收鉅額暴利,這似乎是上上之選。
第二,就算不要那麼貪心,把土地全蓋滿了,只要蓋一半的土地,還是能夠成為坪數很大
的工業辦公大樓,剩下的土地,一部分蓋成大型量販店,另一部分也可以開發成社區型遊
樂園,地下層挖成停車場,也能充分利用。
可是,如果真選了這兩條路,威京開發公司就和其他的建商沒什麼差別了。沈慶京不甘如
此,他好不容易才搶下這塊土地,他想要在這裡蓋一座和別人不一樣的建築物。他想了又
想,最後終於決定,要向台北市政府申請變更地目,由原本的工業用地改為商業用地,之
後,再把整片土地做成「大街廓整體開發計畫」。
京華城的雛型於是在沈慶京的腦海中誕生。這一年,沈慶京四十歲。
打定主意後,沈慶京高薪聘請了一位專案負責人,並出重金請了外國的顧問公司來台設計
他理想中的「大街廓整體開發案」。同年十一月,威京向台北市政府遞出了「京華再開發
計劃報告書」,這分報告書中提到,威京將投入超過一百二十億元到這塊土地的開發計劃
中,同時,為了達成目標,請市政府同意把原本的地目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
我不知道沈慶京在遞案之前,有沒有預先想過,他在計劃書中提到的申請變更地目一事,
絕對會讓市政府相關單位好幾天睡不著覺。
了解都市計劃的人都知道,一般來說,市區內的土地使用分區,絕大多數都是工業用地、
住宅用地和商業用地三種。農地、林地、旱地、雜地這些地目,在高度開發的市區中,幾
乎已經看不見了。而在不同的土地使用分區上,能夠興建的建物,能夠使用的方式也不相
同。例如說,工業用地只能夠蓋工業大樓或廠房,住宅用地可以蓋大小不一的別墅、公寓
、大廈,而商業用地則可以建成商業廣場大樓。不同的使用分區,土地的價值也大不相同
。工業用地的地價一定低於住宅用地,商業用地的地價一定更高過於住宅用地。
所以,如果地主買進的土地是工業用地,但後來因為都市計劃更新,地目變更為住宅用地
或商業用地,地價就會連翻上好幾翻,用「清水變雞湯」來比擬,絕不過分。此時,地主
如果再把土地出售,就能夠賺上好幾倍,甚至是好幾十倍以上的暴利。
台灣中、南部地區有很多世代務農的農家子弟,原本一輩子都守著幾畝薄田,過著有一餐
沒一餐的日子,可是,一旦土地變更為住宅用地,這些農民馬上變成巨富。台灣話俗稱的
「田僑子」,指的就是這些人。
他們的先輩,當年買進農地時,是按一甲地、一分地多少錢來計價,後來地目變更後,賣
出去時卻是按一坪地多少錢來算,這其中的差別,豈可道以里計?
相同的道理,也出現在沈慶京標到的這片土地上。
沈慶京申請市政府同意變更地目,要把這塊土地由工業用地直接變為商業用地,別的不說
,光是土地的價值就暴漲了不知幾十倍,外人看了,當然會直接聯想到,沈慶京此舉是不
是掛著羊頭賣狗肉?表面上講的是要進行「大街廓整體開發」,但骨子裡是不是在炒作地
皮?
但對於沈慶京來說,申請變更地目卻又是不得不然的動作。因為,如果地目不變更,這塊
土地就註定只能蓋廠房或工業大樓,絕對不可能打造出一個大型購物商城。如果要實現京
華再開發的計劃,地目變更是首先要處理、解決的問題。
可是,地目由工變商,這在台北市政府的都市計劃中,卻無前例可循,而且,市府怎能貿
然同意呢?如果點了頭,一大票公務員可能都馬上要吃上圖利他人的官司了。
市政府都市計劃委員會翻開相關的法令規章研究,發現在法規中明文規定,地主如果因為
地目變更之後而有所獲利,必須捐地回饋社會,並提供必要的公共設施,供市民使用,不
過,地主仍可以保有公共設施部分的產權。
法規中規定,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地主要捐地百分之三十,住宅用地變更為商業用
地,地主得回饋百分之二十的土地給政府。但偏偏,法規中就沒有規定,如果工業用地跳
過住宅用地,直接變更為商業用地,地主該捐多少比率的土地給政府。
於是,問題就來了。(待續)
沈慶京檔案(三)
既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市政府按理來說就不能強要威京捐地。但是,如果不捐地,這項
地目變更案絕對不可能過關。市府都委會不知道該如何拿捏其中的分寸,只好喊出「業者
要拿出最大的誠意和道德良心」這類很空泛的口號。
京華案送進台北市政府都委會審查,一拖就是一年。到了七十七年底,轟動全國的「榮星
花園弊案」爆發,一下子,所有卡在都委會中的案子,全部停擺,沒有人敢碰。
到了七十八年元月,榮星案起訴,都委會重新開張,京華案的審查日期也排在四月間,對
沈慶京來說,這一場審查會非常重要,如果案子過關了,開發計劃馬上就可以付諸實行,
如果過不了關,他就要繼續揹負沈重的利息負擔,不知何時才能回收購地的投資成本。
四月二十一日下午,都委會終於審議到京華案。沈慶京親自披掛上陣,向在座的委員解釋
,為什麼要申請地目變更的道理。
在審查會場,沈慶京準備了兩個實體模型。一個是地目不變更後所能興建的工業大樓模型
,另一個是變更為商業用地後,京華再開發案可以打造出的整體開發造型。
兩座模型往會場上一擺,哪一座比較稱頭,誰都看得出來。與會的委員很容易就被說服了
,也認為把這塊土地的地目變更為商業用地,的確有利於未來台北市區的整體發展。但是
,還是回到了那個老問題,地目要變更,可以,不過,身為地主的沈慶京願意捐出多少比
率的土地回饋給政府呢?
打從心底來說,沈慶京根本就不想捐地。他早就想好,要把這塊八千多坪的土地徹底開發
利用。他計劃,百分之五十的土地開發成大型商城,另外百分之五十的土地則設計成公共
設施,提供市民無償使用,但他想要保有百分之百的土地有所權。
在商人的立場,這樣的堅持很重要。因為,雖然同樣是提供土地作為公共設施,但如果是
捐地,產權就被政府收走了,威京集團等於損失了一大片的地皮,可是,如果產權仍保有
在自己手中,那麼,未來威京如果想要融資貸款,都還可以把這塊公共設施的土地抵押給
銀行團,換取巨額的現金。在財務的調度運用上,有沒有這塊土地的所有權,那是太重要
的事了。
沈慶京不想捐地,但都委會希望要捐。雙方談不攏,身為主席的台北市長吳伯雄只好裁示
,京華案原則通過,但有關捐地問題先行擱置,等待下次會議時再討論。
這一擱,就把京華城擱了十二年。
下一次會議在八月中旬召開。這一次,市府有備而來,三言兩語就決定威京必須捐地百分
之三十,才准予變更地目。沈慶京強烈抗議,他說,市府「強逼捐地,於法無據」。不過
,在場的委員經過舉手表決後,仍然決定維持原案,京華案必須捐地三成。
到了十二月十八日,都委會再次開會。這一次,會議主席由市府祕書長黃大洲代理,他聽
完沈慶京陳述的意見,再綜合各委員的看法後,作出裁示。他要求威京公司必須提供京華
案的土地三成,做為公共設施,但威京可以保有全部的產權。
沈慶京大喜過望。
不過,他高興得太早了。
因為,都委會一通過這項決議,第二天,馬上就有人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台北市長吳伯
雄涉嫌圖利威京公司。吳伯雄不想背上這種瓜田李下的責任,他決定再開會檢討。
七十九年元月下旬,都委會再次開會。這一次,會議結論推翻了前次的決議,威京必須捐
地三成。
作成結論之後,市政府馬上把決議送到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好似要把這塊燙手的山芋趕快
掃出門外。
不過,二月下旬由內政部都委會作出的決議,卻又和台北市政府的結論不同。內政部都委
會刪掉了台北市政府原先決議必須捐地的結論。案子又退回台北市政府再次審查。
二月二十八日,台北市都委會又開了審查會。這一次,擔任主席的吳伯雄仍然堅持,如果
要台北市同意京華案地目變更,威京就一定要捐地三成,沒有商量的餘地。
於是,案子又上呈到內政部。
十一月中旬,內政部召開審查會,檢討的結果認為,如果硬要威京捐地,反而會不利於業
主的整體開發計劃,因此裁示不捐地。
顯然,中央與地方是不同調的。而夾在其中的威京真是左右為難,沈慶京更像是洗了一趟
耗時甚久的三溫暖,忽冷又忽熱。他每次聽到不同的會議結論,都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中央作出了不捐地的決定,當然很難過得了民意代表那一關。民代交相指責,並質疑都委
會的委員是不是收了威京公司的賄賂,內政部都委會為了自清,在八十年再次召開專案小
組審查會。這一次,內政部退讓了,與會的委員推翻前一次的決議,裁定比照台北市都委
會的捐地決議辦理。京華案如果要實現,就必須捐地三成。
至此,沈慶京算是徹底落敗了。
他輸掉了捐地這場戰爭,只好另闢戰場。在立法院裡,沈慶京大力遊說朝野立委,通過獎
勵投資條例修正案,讓捐地的業者可以把捐出去的土地價格抵免土地增值稅。
民國八十二年,修法完成。沈慶京雖然免不了捐地的命運,但他至少在捐地抵稅這一仗中
板回頹勢。只不過,算一算他取得土地的時間,從七十六年七月至此,已經耗去了六年,
京華再開發計劃仍然停留在紙上談兵的階段。
捐地的決議作成後,沈慶京也無奈的表示同意捐出土地的三成,也就是二千四百坪土地給
市政府。但問題又來了,因為,史無前例,威京就算想捐地,但捐出去的土地要登記在市
府哪一個單位的名下呢?市府沒有人敢負這個責任。於是,威京公司只好在不斷的等待、
訴願,再等待的日子中,又拖過了將近六年的日子,直到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一切行政程
序結束,京華城終於破土動工。三年之後的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京華城正式對外營業

總計,沈慶京為了京華開發案,前後一後耗掉了十五年的時光,其中,之前的十二年幾乎
都在原地踏步。在這十二年中,沈慶京為這塊土地及相關資產所付出的利息,就高達一百
億元以上,遠遠超過他當年的購地成本,另外,在政府的強力意志下,他又被迫捐出了二
千四百坪的土地,損失可謂相當慘重。
日後,每當沈慶京回憶起這段慘淡時光時,他都會很無奈的說,他耗在等待的時間,比第
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加起來的時間還長,而十二年的漫長歲月,都足夠蓋好四座京華城
了。
但命運之神似乎一直都在和沈慶京開玩笑,不想讓他順順當當的過日子。
京華城在動工興建的期間,還遇到九二一大地震,開幕前一個月,又遇到了納莉風災。
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凌晨零點四十七分,台灣發生超級大地震,規模達到七點三。正在
進行鋼骨架構工程的京華城工地,馬上停工檢查,幸好,這次地震並沒有為京華城帶來重
大災害,停工幾天後,又順利繼續施工。
九十年九月十七日,納莉颱風襲台。台北市遭受四百年來不曾見過的大水災,整個東區都
泡在大水裡,而剛剛完工,並準備在十月二十四日開幕的京華城也首當其衝。大量的洪水
灌進京華城深達八層的地下樓,所有的裝潢、設備都嚴重受損。
事發當天,沈慶京冒著大風雨,帶領著威京公司員工,衝到京華城搶救災情。大夥在雨中
接力搬運沙包,試圖堵住地下道缺口,以免更多的洪水灌入,雖然,他們都知道其實已經
於事無補,但總想盡盡人事。
等到風雨過後,京華城地下樓的積水從地下八層淹到地下一層,總進水量超過三十七萬噸

和京華城遭受相距不遠災情的,只有台北市捷運系統。捷運新店線以及板南線的地下隧道
,都成了名符其實的下水道。
後來,有人還苦中作樂的笑說,幸好台北市有捷運地下系統以及京華城深不可測的地下樓
層,吸收了大量的洪水,否則,台北市的積水高度至少還要再往上多淹個十幾、二十公分

開幕前一個月,京華城受到如此重創,開幕日期勢必要延後。沈慶京請專家前來評估,他
們都搖頭說,至少還要再過半年,才可能恢復舊觀。但沈慶京不服輸,他動用一切力量,
租來二十部大型的抽水機,日夜不停的抽水,七天七夜之後,才把水抽乾。
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京華城在開幕前夕飽受洪水肆虐,讓沈慶京驚恐不已
。洪水過後,他要求京華城各地下道入口處都必須常年堆放沙包。他不能容許類似的事件
再次發生。
十一月二十三日,京華城正式開幕,這日期,只比原訂的開幕時間晚了一個月,這也跌破
了所有專家的眼鏡。
付出的這一切,只為了圓一個夢。但沈慶京從來沒想到,圓夢的代價竟然如此之高。標下
京華城土地時,沈慶京四十歲,還屬壯年。等到京華城完工啟用時,他已經是個五十五歲
的中年人了。
我之所以會那麼欣賞京華城這座建物,我想,除了因為它的造型特殊,值得一看再看之外
,更重要的原因是,我知道京華城一波三折的興建過程,沈慶京為了實現夢想所展現的毅
力,令我動容。(待續)
沈慶京檔案(四)
八十七年八月,京華城破土動工後五個月,沈慶京委由商智文化出版社出版了他的第一本
書「突圍」。顧名思義,他終於突破了一切的險阻,讓京華城的開發計劃由夢想進入到實
踐階段。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京華城營運一年之後,沈慶京由交時報出版社出版了他的第二本
書「異想」,這本書還有個副題,「京華城築夢十五年,終於天開」。整個書名的頭尾四
個字加起來,剛好是「異想天開」。看到這書名時,我不由得笑了。我從來沒想到,原來
,「異想天開」也能作這樣的解釋。
京華城從夢想到實現,當然是沈慶京一生中非常難忘的回憶,但除了京華城之外,他在商
場上的歷程中,也曾遭受過一次莫大的考驗。那次的考驗,讓他和陳朝威由賓主關係決裂
至勢同水火,也讓他一路官司纏身至今仍不得脫困。
談到這件事,仍得把時光往回溯。時間,要倒回到民國七十六年,也就是沈慶京剛剛標到
唐榮鐵工廠土地,京華再開發計劃仍在蘊釀中的那個年代。
民國七十六年應該是沈慶京手風最順的一年,他在這年七月以十三億元的天價,擊退了虎
視眈眈的東帝士集團,順利標下了十五年後成為京華城的地皮。同年八月,他成立了春池
建設公司,從事房屋建築與銷售業務。十月,他又成立了京華國際財務管理顧問公司,事
業版圖正式跨入證券金融業。同一時間,沈慶京還出資贊助藝人凌風到大陸拍攝「八千里
路雲和月」電視影集,兩岸熱潮也因為此一節目的播出而被炒熱。
第二年九月,沈慶京又成立了京華證券,資本額二億五千萬元。
京華證券是一家綜合證券商,草創初期,沈慶京投入了鉅資,希望把京華證券經營得有聲
有色,哪裡想得到,京華證券才成立沒幾天,就碰上了「九二四郭婉容宣布開徵證所稅事
件」,台北股市連續十九個交易日都無量下跌,差一點把京華證券也跌到關門。幸好,政
府後來決定作多,還邀了股市作手及法人、銀行團共同進場護盤,才把搖搖欲墜的盤勢撐
起。
之後,台北股市一路大漲,最後衝到一二六八二歷史新高,而京華證券也因此水漲船高,
獲利連連。
七十八年,沈慶京在上海成立京華證券上海辦事處;八十一年十月,他在台北又成立京華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提供股票基金管理服務;八十二年二月,香港京華證券國際公司誕生
,至此,兩岸三地都可以看到京華證券的勢力。
證券公司要能生存,並且獲利,除了要作好客戶買賣下單等服務性業務外,更重要的是要
能搶到新上市公司的股票承銷案。一件承銷案如果作得好,中間的手續費就賺飽了。但要
搶股票承銷,箇中的學問卻不是三言兩語能夠道盡。因為,想搶食這塊大餅的券商太多了
,上市公司要發行新股時,多半會採用公開比價方式,看看哪一家券商能夠以最高的價格
包銷這些股票。
不用說,券商出果開出的承銷價格太低,鐵定搶不到承銷資格,但券商如果一味的抬高承
銷價格,屆時又可能會發生股價太高,投資人乏人問津的慘狀。股票若是賣不出去,或是
銷量不如預期,輕者,相關成本得由券商自行吸收;重者,券商還可能要付出一筆龐大的
違約金給上市公司,那就變成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局面了。
所以,要如何計算承銷價,不會高到賣不出去的離譜地步,又不會低到只能陪標不能得標
的窘境,那可真是一門大學問。
沈慶京手中的京華證券,是一家綜合證券商,裡頭設有承銷部,負責的業務就是到處找上
市公司的新股承銷或現金增資案,一開始,這項業務推行得並不順利,因為京華證券的名
氣還沒有大到讓上市公司放心把手上的案子交給他們,但沈慶京並不放棄,他指示承銷部
,一定要想辦法搶到大案子立立威。
剛好,在民國八十年代初期,政府產業政策改變,「國營事業民營化」成了當年政府經濟
策略的主軸,沈慶京瞄準這一塊,積極搶攻。
八十一年間,交通部所屬的陽明海運宣布要以現金增資方式釋出官股,有三家券商參加比
價。其中,亞洲證券出價每股二十一元,大華證券每股二十元,京華證券每股承銷售只報
了十八元。
很明顯,京華證券第一個出局。但出價最高的亞洲證券最後也沒得標,而是由黨政關係良
好的大華證券拿下了承銷案。
不過,大華證券搶到這件案子的時機不佳。才剛得標,就遇上股市低迷期,新股還沒開始
公開認購,市場上的陽明海運股價就已經跌破二十元。這下子,新股無論如何是賣不出去
的了。
逼不得已,大華證券只好放棄承銷,而陽明海運也只好向證管會申請撤案,暫不發行新股

第二年,陽明海運再度以公開招標方式尋找券商合作承銷機會,這一次,京華證券捲土重
來,而且以每股二十一元的第一高標搶到了承銷權。於是,京華證券終於有機會包銷總金
額高達四十二億元的二億股陽明海運股票。
賣不賣得出去?業內都在看。
或許,也是時機到了。官股還沒釋出前,台北股市就已經一陣狂漲,陽明海運的股票也漲
到每股二十四元。對投資人來說,能用二十一元買到市場價二十四元的股票,絕對划算,
所以,這一次的釋股案造成空前轟動,二億股的股票一下子就被搶購一空。不但如此,股
票釋出後,市場並沒有因為籌碼變多,而讓股價下挫,反而愈漲愈兇,一度更衝破五十元
大關。這麼一來,京華證券可結結實實的打響了名號。
八十二年底及八十三年初,京華證券再度搶下兩件國營事業民營化的官股承銷案。這兩件
,一是中國石油化學公司,一是中華工程公司。巧合的是,這兩件案子和之前的陽明海運
一樣,第一次承銷案都不是京華證券搶到,而原本得標的承銷商卻都賣不出去,最後,爛
攤子都留給沈慶京的京華證券處理。
對政府來說,官股釋出一再受挫,主管機關也很不高興。他們怕券商故意抬高價格搶標,
但屆時卻又銷不出去,擔誤了國營事業民營化的時程,所以,在中石化和中工第二次官股
釋出案招標時,兩家國營公司就在邀標單上加註了違約條款,規定券商如果賣不掉股票,
就要罰錢。中石化訂出的違約金為六百萬元,而中工的違約金更高達三千萬元。
換句話說,搶承銷權的券商可不能像以往一樣,賣不掉就算了,等到下次再來過。這一次
,如果賣不掉,券商可能要賠掉一屁股。
雖然條件訂得這麼嚴苛,京華證券還是一口氣就搶了這兩件承銷案。其中,中石化的承銷
價是每股十八元,中工的股價更高,每股三十五點四七元。兩家公司要包銷的股票加起來
超過四億股,總價超過一百五十億元。
八十三年初,股市行情又陷入低點,在這個時間點上釋出官股,無異自殺。京華證券雖然
搶到了承銷權,但決定暫時按兵不動,等候股市回春時再一舉釋出官股。不過,事與願違
,行政院突然一紙命令下到經濟部,經濟部再函轉國營會,國營會再通知中工、中石化兩
家公司,宣布官股釋出案必須在八十三年會計年度終了前,也就是當年六月三十日之前完
成。沈慶京聞訊後大吃一驚,因為,根據當時市場的反應,這麼大量的股票如果一釋出,
股價保證重挫,更何況,他根本沒有把握能不能把如此龐大的股票賣完。
沈慶京有壓力,政府也有壓力,既然兩方都有壓力,那就有了談判的空間。
決定要釋股前,沈慶京跑了好幾趟經濟部,尋求解決之道。在談判中,沈慶京提出新構想
,想要把釋股方案作些調整,經濟部最後被說服了,同意讓沈慶京試試看。
原來,之前國營事業的股票要釋出時,不必百分之百都賣到市場上,其中有百分之二十的
股票可以由承銷券商洽特定人承購。說穿了,所謂的特定人也就是財團,因為,一般人是
不太可能有那麼雄厚的財力,一口氣就吃下二十%股票的。
有了洽特定人條款後,承銷券商的壓力就會減輕。這道理也很簡單。賣給特定人,一次可
以賣出包銷股票的二十%,賣給市場上的投資人,卻要一張一張賣。如果行情好,供不應
求時,投資人繳交的認購書還要靠抽籤才有機會買得到股票,但如果行情不好時,想買股
票的投資人的認購完了,券商還留下滿手的股票賣不掉,那可就欲哭無淚了。
沈慶京提出的釋股方式調整案,就是說服經濟部同意,把官股釋出中洽特定人的比例拉高
。原本,洽特定人與釋出給散戶投資人的比率是二十%比八十%,沈慶京主張,如果這個
比率可以對調過來,也就是八十%股票洽特定人承購,二十%才釋給公開市場,他就有把
握能夠順利包銷掉這兩大股的股票。
沈慶京提出他的理由。他說,如果官股釋出的八十%都由特定人洽購,那麼,等於絕大多
數的籌碼都仍鎖在特定人手中,市場上只會多出二十%的股票,這對於想要民營化的國營
事業來說,能造成股價稀釋的作用就變得很有限。投資人如果發現官股釋出並不會造成股
價下跌,自然就會有意願認購,那麼,政府就可以如期在會計年度終了前,完成整個釋股
作業。
那麼,有哪些特定人願意一次就吃下這麼大量的官股呢?沈慶京拍胸脯說,他一定可以找
得到人出面認購。
沈慶京提出的調整方案看似不無道理,但經濟部其實還是有些擔憂。
因為,原本洽特定人的比率只有二十%,這其中還隱藏一個很重要的考量因素,那就是,
政府不希望國營事業民營化變成了財團化。如果洽特定人認購的比率高達釋出官股總額的
八十%,那麼,這名特定人等於馬上搖身一變,成了民營化公司的新老闆,國營事業就會
變成財團化了。
可是,眼看著六月三十日的最後期限愈來愈近,經濟部能夠運用的籌碼也愈來愈少。最後
,政府只能答應沈慶京的要求,免得落入雙輸的局面。
六月二十日,京華證券完成中石化民營釋股案,兩天後,六月二十二日,中工釋股案也順
利完成。總額超過一百五十億元的官股股票全部釋出,沈慶京漂亮完成釋股案。
但出乎政府預料的是,釋股案中洽特定人承購的部分,最後卻都是由沈慶京或他的關係企
業吃下。原本,在釋股案中,沈慶京只是個負責承銷的「公親」,沒想到,最後他自己卻
成了「事主」,變成中石化和中工這兩家公司最大的股東。
八十四年三月,京華證券又拿下了總價三百億餘元的中國鋼鐵公司官股承銷案。這一次,
沈慶京又想要說服經濟部同意他提高洽特定人認購比率,但可能因為之前威京集團已經吃
下中工、中石化兩家公司,經濟部擔心沈慶京這次又會故技重施,把中鋼也吃下來,所以
不但不同意提高洽特定人比率,甚至連原本的二十%也都取消,要京華證券把所有的股票
都銷到市場去。
沈慶京無技可施,只好退而求變,他要求經濟部同意在公開申購書上加註鎖碼條款,規定
中籤的投資人必須抱住股票一年以上才可以賣掉。經濟部同意了。而此舉也減輕了投資人
的疑慮,不擔心買到股票之後股價就會一路下跌,所以,這次的大型包銷案也順利完成了

幾次戰役下來,京華證券成了台灣最大的證券承銷商,也是業績最好的官股民營化承銷商
。但沈慶京在躊躇滿志之餘,他沒想到,噩運已經悄悄的襲來…。
這年的四月四日,我在聯合晚報上發了一則新聞,全文如下:
絈絷記者范立達/台北報導秡
威京集團所屬的京華證券公司,從去年起,即陸續以包銷方式,承銷中華工程、中國石油
化學和中國鋼鐵等三家公司官股釋出案。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最近接獲檢舉,指稱威京集
團在取得這三家公司股票的承銷權時,財政部證管會人員涉嫌有圖利威京集團之嫌。調查
局現正就威京集團有無違反證券交易法,以及官員是否有圖利財團兩方向追查。
據了解,調查局已向證管會調閱過相關資料,並且向國營會函查這三家公司移轉民營化過
程中,是否有任何異常訊息。但據了解,證管會否認三家公司官股交由京華證券包銷,是
圖利威京集團的作為。
威京集團最近還被人檢舉,指稱藉著承銷之便,取得中工、中石化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監
事席位,但未向主管機關申請結合許可,即已入主這兩家公司,有違公平交易法之嫌。有
關這部分的案情,公平交易委員會也已經展開調查。
調查局人員透露,京華證券公司從去年中起,即以超乎尋常的低價,搶標下中工、中石化
兩家公司官股釋出的承銷案。由於標價過低,幾無承銷利潤可圖,引起調查局的懷疑,於
是進行了解。
經調查局財經小組祕密調查後發現,由於這兩件案子,經證管會核定,採取包銷制,因此
,京華證券得以壟斷整個承銷的程序及交易方式,並且有涉及以「高比例洽特定人」方式
,把大量承銷的股票,售給威京集團的特定關係人的問題。
京華證券在今年三月初,又搶下中鋼官股釋出的承銷案,調查局獲悉,威京集團仍然企圖
採取相同模式,來取得中鋼釋出的股票。
據了解,調查局懷疑,威京集團和特定關係人在中工、中石化兩家國營事業移轉民營化的
過程中,已取得中工82.5%、中石化67%的股權,足以控制這兩家公司。威京集團取得股票
的過程,是否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嫌,是調查局追查的重點。此外,調查局也要調查,證
管會核定讓京華證券包銷股票,是否有圖利特定財團之嫌。(待續)
沈慶京檔案(五)
事過境遷,如今的我,已經可以坦然的說出,當年我之所以會發出這則新聞,那完全不是
因為我神通廣大,了解京華證券包銷三家國營事業官股的內幕。事實上,當年我對股票市
場的知識幾乎淺薄到一無所知的地步。我沒有買過股票,沒有到號子開過戶。什麼是承銷
?什麼叫包銷?什麼叫洽特定人?為什麼國營事業移轉民營化會變成移轉為威京化?我一
點也不清楚。我能夠寫出這篇看起來還不算外行的稿子,幕後全拜一名調查局的高人指點
。這名高人是誰?基於保護新聞來源的規矩,我不能透露,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沈慶京
要倒大楣了,情治單位已經盯上他了。
調查局放出風聲,要查辦沈慶京,這對他來說,當然是種沈重的打擊。但雪上加霜的是,
三個月後,「陳朝威事件」隆重上演,這一擊,差一點把沈慶京打到萬劫不復的地步。
陳朝威是何許人也?一般的讀者,對這號人物,可能會有一點「有聽過,但又不太熟悉」
的感覺。但圈內人都知道,在台灣的官職體系中,陳朝威算是一位相當優秀的技術官僚,
他待過很多單位,也都有很出色的表現。
早年,陳朝威在經濟部物價督導會報任職,後來轉到國營會,之後又被派任到中華工程公
司擔任官股代表的董事長。中工民營化後,陳朝威留任董事長一年,之後,他與民股最大
股東沈慶京交惡,憤而在董事會中提出辭呈後去職。八十四年十月十七日,陳朝威被時任
台北市長的陳水扁延攬到市府小內閣,就任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至八十五年十月八日,才換由林陵三繼任。
離開捷運公司後,陳朝威再被派任中油公司董事長,也幹得有聲有色。但在九十一年六月
間,因為一次「烏龍限電」事件,他和當時的台電董事長林文淵雙雙去職。同年十月三日
,他又再獲聘擔任中油子公司中美和石化公司董事長。十一月二十九日,台北市長選舉前
八天,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李應元宣布,陳朝威將以副市長人選的身分,與他搭擋競選
,跌破眾人眼鏡。為此,陳朝威還向他剛剛到任的中美和公司請了八天假。選舉結束後,
一切炫爛又歸於平靜,陳朝威回到中美和上班,從此一路沈潛。
陳朝威為何會和沈慶京交惡呢?這是很值得一提的故事。
其實,在沈慶京決定要承銷中華工程官股釋出案之前,他們兩人並不認識。那時,陳朝威
是經濟部在中工的官股代表,同時也是董事長,而沈慶京是一名商人,雙方有些井水不犯
河水的味道。
但為了承銷案,沈慶京當然得和業主陳朝威打交道,為此,雙方開始有了互動。
到了官股要釋出前不久,沈慶京為了要改變承銷方式,讓洽特定人認股比率拉高到八十%
一事,曾多次找陳朝威商量,而陳朝威為了要讓中工能夠順利完成民營化作業,也支持沈
慶京的作法。
於是,在敲定相關細節後,沈慶京很坦白的告訴陳朝威,如果特定人洽購的比率果真可以
提高到八十%,那麼,威京集團自己很可能就會是最大的特定人,會吃下很大量的股票。
這意思也等於說,民營化後的中華工程,大老闆不再是經濟部或國營會,而是威京集團。
為了表示誠意,沈慶京還當面跟陳朝威說:「中工民營化之後,你繼續來當董事長好不好
?」
對陳朝威來說,民營化後的最大民股股東如果也支持他,那麼,他這個中工的董事長自然
能夠繼續再幹下去。他看沈慶京很有誠意,也就點頭答應了。
而沈慶京又說:「那麼,你還是繼續擔任經濟部的官股代表好了,因為,釋股後的中工,
官股還是占有一席董事席位,我這邊再動員民股的董事全力支持你,你就可以續任董事長
了。」
陳朝威也同意了。
這裡,出現了一個問題。
怎麼說呢?試想,中工民營化之後,沈慶京的威京集團成了持股最多的股東,在董事會中
能夠取得的董事席次,也大幅增加。相較起來,原本佔多數董監席次的官股代表,也就萎
縮到只剩一席。陳朝威如果繼續擔任官股代表,那麼,他就必須執行官方政策。當官股與
民股意見一致時,還沒什麼問題,但官股董事若與民股董事意見不同時,只要付諸表決,
官股一定大敗,他要嘛,就只能作個橡皮圖章,接受民股董事的決議,否則,只能選擇辭
職,處境有些兇險。
不過,在當時,因為雙方晤談的氣氛融洽,大家都沒有考慮到太多複雜的層面,所以,中
工移轉民營化之後,陳朝威就照事前的約定,繼續留任董事長。
留任後,陳朝威的薪水大幅提高。原本,國營事業時代,陳朝威的董事長待遇是年薪一百
多萬元,民營化之後,他的年薪調高到三百多萬元,這對陳朝威而言,自然也有鼓舞的作
用。
在陳朝威眼中,他看到的只有中華工程這一家公司,他所想的,也是如何把這家剛剛移轉
為民營化的公司經營得有聲有色,希望能在工程界的本業上好好闖出一番實績來。但是,
在沈慶京的想法裡,中工只是威京集團旗下的一家公司,他必須站在更高的位置上,靈活
調度每一家公司的財務,讓所有的關係企業都能發揮最大的綜效。
立足點的不同,看的層面也不相同。因為不同,所以就發生了磨擦。
前面說過,沈慶京「公親變事主」,由官股承銷商搖身一變成了中工、中石化這兩家公司
最大股東之後,他打算以多角化經營及靈活財務運作這兩項原則來整頓這兩家公司。
首先,沈慶京為了改善中華工程財務結構,除了將公司盈餘轉增資外,又辦理了現金增資
一億五千萬股,每股股價三十三塊半。按照持股比例,威京集團也拿出了十六億餘元認了
增資股。這麼一來,集團的資金立刻吃緊。
中工有了比較充沛的資金後,沈慶京就要求中工必須和中石化做交叉投資、相互持股的動
作,也就是說,中工必須用這些資金投入證券市場,去買中石化的股票,而中石化也必須
反向在市場吃下中工股票。
這麼做,有兩重好處。一是旗下關係企業交叉投資後,彼此的關係可以變得更緊密,也更
方便集團總部控制這些子公司;二是透過在公開市場相互買進股票的動作,可以一口氣炒
熱這兩家公司的行情,也有穩定股價及護盤的味道。
八十四年七月,中共在東海展開軍事演習,敏感的台北股市聞訊後,大盤立刻重挫。威京
集團原本在銀行團中就已經質押了大筆的股票,如果再不護盤,這些股票很可能就要被斷
頭,因此,沈慶京馬上下令,中工和中石化等關係企業要立刻行動,互買對方股票護盤。
中石化公司董事長關永實接令,立刻進場買進中工股票。果然,在大量敲進中工股票後,
中工的股價立刻止跌回穩。接下來,該看中工陳朝威的動作了。可是,陳朝威並沒有照沈
慶京的意思去收購中石化的股票。
七月二十三、二十六日兩天晚上,沈慶京和陳朝威兩度碰面,談的都是股票方面的問題,
陳朝威不置可否,沈慶京卻以為一切都搞定了。
七月二十七日,中工召開董監事聯席會議。會中,民股董事提出兩項臨時動議,一是要成
立「華宇投資公司」,專門從事對大陸地區的投資工作,而華宇投資成立的資金十億元,
則由中工、中石化和威京集團總部三方面共同出資。另一項,撤銷中工原本規定以公司資
本投資有價證券金額的上限,並一舉提高到證管會所容許的最高上限,即股東權益的八成

股東權益的八成,就是一百億元。
陳朝威對於這兩項動議都不能接受。在他的觀念中,中工是一家工程公司,既然是做工程
的,那麼,就好好在本業上發展也就成了,為什麼要走偏門,往股票市場裡鑽呢?
以往,中工不是不進場買股票,但買賣的金額都很有限,目的大多是為了避險,而非投機
,但這一次,民股董監卻要求把公司資本投入股市的上限拉到一百億元,如果他點了頭,
而且未來若真的也砸下如此鉅資,萬一股票暴跌,中工多年的業績不是馬上就垮了?
對於成立華宇投資一事,陳朝威也不同意。一樣的道理,他不認為中工有必要節外生枝,
去搞什麼赴大陸投資的事業。何況,為了成立華宇,中工馬上要掏出一大筆錢,這些錢拿
出去之後,會如何運用,他看不到也管不著,真是太冒險了。他無法同意。
於是,在這次會議裡,陳朝威幾度起身表達了反對意見。他更強硬的表示,他是官股代表
,而依他的認知,他所代表的經濟部是不可能會同意這兩項臨時動議的。
民股董事好言勸說,並保證雖然修改公司資本投入股市上限,但大家都有默契,這筆金額
最高不會超過二十億元。
陳朝威仍然不讓。他說:「既然不會超過二十億元,那就明明白白的把這幾句話列在臨時
動議裡面。」
民股董事說:「內部決定的原則,大家知道就好了,為什麼要白紙黑字寫在董事會會議紀
錄裡呢?萬一將來要調整,又得再召開董事會修改,不是很麻煩嗎?」
但民股董事這麼一說,剛好讓陳朝威抓到小辮子。他質疑,如果投入股市的金額確定不會
超過二十億元,為什麼不能寫在會議紀錄裡?如果保留了未來還有再調整的可能性,那麼
,現在大家口口聲聲向他保證,將來投資股市的金額一定不會超過二十億元,是不是根本
就是在敷衍他的?
陳朝威既然堅持,董事會對於這兩項臨時動議只好交付表決。
一如所料,兩案表決的結果都是四比二,陳朝威大敗。
眼見勢不可挽,陳朝威也扯破了臉。他在會議中丟下一句話:「我沒辦法支持這兩項決議
,這董事長的位子我幹不下去,我現在向董事會辭職。」
說完,他馬上起身退席,留下一群驚愕不已的民股董事。
陳朝威請辭的消息很快就傳遍新聞界,輿論普遍的反應是「官股董事長為了力抗財團而被
逼退」,沈慶京的形象徹底跌到谷底。
八月三日,陳朝威發表了一封「我為何辭去中華工程董事長」的公開信,再度造成轟動。
在這封公開信中,陳朝威猛力批評沈慶京,說他是一個「只懂得股票操作的新貴」、「不
思正規經營本業,踐踏專業知識」。陳朝威說,中工初期投資股票五億元,就已經賠了一
億三千萬元,如果他接受董事會臨時動議,真的拿出一百億公司資本來玩股票,「豈非置
中工於死地」?
陳朝威還說,他是官股代表,所以要維護官方立場,並且保障小額投資人的權益,也要顧
及中工有所員工的生計,斷不容許看到一家體質健全的公司淪入財團之手後,多年辛苦累
績的資本被少數人拿去做高風險的投機炒作,他也不容許威京以合法掩護非法,謀取私人
利益,影響公司財務。
對於陳朝威一連串的大動作,沈慶京非常不諒解。他認為,中工已經民營化了,陳朝威雖
然是官股的代表,但如果不是民股董事支持,他怎麼可能繼續擔任董事長?所以,陳朝威
雖然表面上是官股董事,但實際上卻是民間委任的董事長,他應該站在民股股東這邊,怎
麼會反過來站在官方立場來反對民股代表提出的議案呢?
沈慶京更覺難過的是,自從中工民營化之後,他請陳朝威續任董事長,他一直是以奉若上
賓的方式對待陳朝威,甚至還多次請陳朝威到他家裡用餐,由妻子親自下廚作飯,這些動
作,都是把陳朝威當成是至交好友。他怎能料到,陳朝威可以如此快的翻臉,不顧一切舊
情?
悲憤之餘,沈慶京也忍不住脫口一句:「仗義多從屠狗輩,負心最是讀書人。」看得出來
,沈慶京雖然貴為威京集團總裁,但他心裡或許自慚書讀得不多,所以對於讀書人、專業
經理人向來敬重有加,但他萬萬沒想到,「我待他如上賓,他棄我如糞土」,那種不相等
值的互動,自然讓沈慶京的心情寒到冰點。
陳朝威辭職前,台北股市行情本來就已經不好,中工股票已經從六十八元的高點跌到三十
五元,而中石化又因為陳朝威之前不願用中石的資金去護盤,所以跌得更慘,一路由最高
價四十九元回跌到十六元。等到他宣布辭職之後,這兩家公司的股價更是馬上跌破承銷價
,認股最多的威京集團受傷慘重,質押的股票將近三分之一即將被銀行斷頭。
八月五日,沈慶京進行損害控制。中工召開臨時董事會,改選新任董事長,由威京集團的
姚浙生接任。第二天,陳朝威就發出存證信函給各銀行,表示他已經不再是中華工程公司
董事長,所以要求即日起撤銷他的連帶保證責任。
少了陳朝威這塊金字招牌,銀行團對中工的信用更加疑慮,抽銀根等小動作也陸續出現。
八月九日,陳朝威再向警方報案,他說,他覺得他被黑道跟蹤,請求警方保護。
陳朝威並沒有挑明說所謂的「黑道」指的是誰,可是,大家馬上連想到曾經混過黑社會,
還殺傷過人的沈慶京,輿論的壓力再度對威京集團排山倒海而來。沈慶京雖然大呼冤枉,
但外界仍以懷
作者: tcpic (麻雀)   2015-04-08 00:15:00
有時間再把其他找到的補上來 中間很多是股票的可以略過
作者: jeneaqa1 (ja)   2015-04-08 12:38:00
推,謝謝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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