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宗教團體佔國有地5年就可買地 藍綠都提案

作者: moocow (void)   2015-03-13 19:13:35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0i8ghE ]
作者: moocow (void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宗教團體佔國有地5年就可買地 藍綠都提案
時間: Fri Mar 13 18:55:35 2015
※ 引述《olctw (k.olc.tw)》之銘言:
: ※ 引述《DarkoMilicic (洨米粒)》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自由時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宗教團體佔國有地5年就可買地 藍綠都提案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2015-03-12 22:58
: : 〔本報訊〕朝野各有版本的《宗教團體法》討論多年,因故遲遲走不出立法院。民進黨立
: : 委林淑芬今(12)日指出,不論是藍委或綠委提案的《宗教團體法》都主張,宗教團體佔
: : 用國有非公用土地5年以上,就可直接請國家讓售給宗教團體,這個條文不公不義,卻有
: : 多名立委支持,令她感到不可思議。
: : 政院也提處理要點 似為宗教團體量身訂做
: :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提案的《宗教團體法》版本第17條明訂,「宗教團體於本法公布施行前
: : 已繼續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滿五年者,得申請讓售。前項不動產供宗教目的使用之土地,
: : 得優先辦理都前計畫或使用地點變更登記。」
: : 現任台中市長、前民進黨立委林佳龍等人提案的《宗教團體法》版本第20條也明訂,「宗
: : 教法人於本法施行前已繼續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從事宗教活動滿五年者,得檢具相關證明
: : 文件,報經主管機關核轉土地管理機關,依公產管理法規辦理讓售。」
: : 林淑芬今在臉書PO出上述草案批評,更加碼爆料,宗教團體佔用的國有土地都在國有林地
: : 上,不是非公用土地,無法適用上述2個版本的《宗教團體法》讓售規定;而行政院農委
: : 會,竟疑似為此量身訂做一個《國有林地變更為非公用土地財產處理要點》,規定宗教寺
: : 廟所在國有林地,可逕行變更為非公用。林淑芬說,該處理要點經她抗議後,已於今年1
: : 月公告廢除。
: : 林淑芬:此事不分藍綠 黃昭順居功厥偉
: : 林淑芬晚間接受壹電視《正晶限時批》電話訪問談論此事,主持人詢問,究竟是哪些力量
: : 、哪些人在刻意強渡關山?林淑芬回答,這件事不分藍綠,但黃昭順委員「居功厥偉」,
: : 長年以來著墨在這一塊,民進黨立委也有人提案。林淑芬不解,這種不公不義的法案,怎
: : 會有這麼多人搶著連署當提案人?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 : 林淑芬說,提案立委可能認為這是討好宗教團體,可獲得支持,還有很多委員本身就是基
: : 督徒或佛教徒,可能想幫助自己所屬的教派,但對人民來說,這個法案問題非常大。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55447
: : 5.備註:
: : 藍綠都一樣啦 人民和屎一樣
: 藍色:
: http://ly.g0v.tw/bills/1641L13809
: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8/02/01/LCEWA01_080201_00048.pdf
: 提案人:黃昭順
: 連署人:楊瓊瓔 紀國棟 李鴻鈞 王廷升 簡東明
: 廖國棟 陳鎮湘 徐耀昌 林滄敏 羅明才
: 陳雪生 盧秀燕 林正二 江惠貞 羅淑蕾
: 綠色:
: http://ly.g0v.tw/bills/1641L14495
: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8/02/14/LCEWA01_080214_00047.pdf
: 提案人:林佳龍 李俊俋 柯建銘 何欣純 陳其邁
: 陳超明 高志鵬 陳亭妃 陳歐珀 林岱樺
: 劉櫂豪 楊 曜
: 連署人:邱志偉 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徐耀昌
: 潘孟安 吳宜臻 尤美女 魏明谷 蔡煌瑯
: 許忠信 趙天麟 李昆澤 劉建國 吳秉叡
: 許智傑 薛 凌 姚文智 林世嘉 蘇清泉
: 黃偉哲 林正二 徐欣瑩 陳雪生 黃志雄
: 盧秀燕 高金素梅 張慶忠 林德福 翁重鈞
: 鄭麗君 李應元 蘇震清 黃文玲
: 仔細看了一下,發現爭議條款兩邊都有
: "宗教法人於本法施行前已繼續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從事宗教活動滿五年者,得檢具相關證
: 明文件,報經主管機關核轉土地管理機關,依公產管理法規辦理讓售。"
我看了 根本還好 因為見怪不怪阿
這招在台北市早已行之有年
這一招 根本就垃圾宗教界"師法"搞都更的建商
先租或是占用國有非公共土地個幾年
通常是少於十年 因為人家建商不賺錢沒有收入會餓死
然後就向土地管理機關 申請讓售
然後就你的就是我的 我的還是我的 zzzzzZZZ
不過這幾年應該行不通了
因為自從國家土地標售價不斷創新高
2010年政府宣布大於500p以上國有土地不讓售
國產局不敢亂來 這招就沒用了
所以現在建商改成圈地
把國有土地劃入都更範圍
然後發起都更 0.0
因為國有土地"依規定"一律參與都更
就算國有土地比率超過一半
一樣都給建商主導
之前台大公館那個自來水處的都更就是個最好的例子
公有土地占67%
不過之前這案例被爆料之後 就不知道下文如何了
可能還在 溝通 溝通 吧 ^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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