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論板規、範例、判例與陪審團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4-10-27 01:49:08
板務文章說明第二篇,老夫僅是以板友身分提出建議,並沒有任何強制執行力。
【何謂板規、範例、判例】
以本板板規第三條為例:
第三條
(四)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這點的認定範圍很廣,而板上各種立場的板友均可能違規,故爭議性最大
判定標準如下:
1.直接以髒話或各種汙辱字眼攻擊某位板友
Ex: XXX 我幹你娘。
XXX 你腦殘沒藥醫。
【說明:何謂板規】
灰色的部分是板規,保留板主極大的心證空間,基本上是板主說了算。
例如:「moocow2014的論述水準似乎是20歲。」
這句話要如何判斷是否挑釁或刻意製造紛爭?
要是moocow2014是個40歲的並學養豐富的博士,他可能覺得受侮辱,於是就檢舉。
要是moocow2014是個14歲的國中生,他可能覺得備受稱讚。
因為有模糊地帶,在板眾的要求下,就產生了縮限板規的範例。
【說明:何謂範例】
在上述第三條中的1.直接以髒話或各種汙辱字眼攻擊某位板友,還有底下紅字就是範例。
如此一來就可以判斷「moocow2014的論述水準似乎是20歲。」這句話是否違規有判斷標準。
很明顯的,這句話沒有侮辱性字眼,無罪。
【說明:何謂判例】
所謂判例就是以往的案子怎麼判。所留下來在板面上m起來的文章就是判例。
為了維護板規一致性,不能讓板規的解釋像月亮一樣,初一十五不一樣。
因此,板主在宣判前理當先查照以往宣判的結果,不能讓雷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判決。
這個板規範例的制定來源,是來自於板眾的要求,並由板主撰寫,
經板眾複決後才公告施行。雖然以往沒有舉行公投,但老夫是在發文說明後,
計算推噓文數量與參照板眾意見後才公告施行的。
而參照判例,維護板規一致性的來源是由小組務cutesakai在組務的申訴案有提及,
要是以前判生,今天判死,那樣的案子都會被小組長要求必須改判。
這也是為了維護板友本身的發言權力,要是板主今天比較喜歡這位板友,
或是這位板友有很多人挺,很可能犯規了但判不下去,這是不對的。
本板的風向特殊,要是沒有這樣的規定來保持自由討論的風氣,而改陪審團制,
會發生很可怕的事情,可想見的,陪審團與板主都會是深綠的板友。
這樣的判決結果,恐怕擁核的、廢死的、支持積極國土開發的板友,
都會銷聲匿跡,對本板的風氣與人氣都造成不好的影響。
而且陪審團制容易對人不對事,在板上較顧人怨的朋友,他可能比較衝動,
得罪了不少人,但他發的該篇文章或是推噓文或許是有道理的,卻會因為
得罪了幾位方丈而陷入水桶之中。對自由討論的風氣絕對有很大的影響。
再次重申,老夫無意干涉板務,僅是以一名板友的身分發這兩篇文章。
板主可以參考或是當作沒有看見都是可以,老夫絕對沒有其他意見。
作者: belldandy123 (SHADY_宣)   2014-10-27 01:55:00
……
作者: IbarakiKasen (非洲扇feat.EU)   2014-10-27 08:30:00
其實這些在新版主上任交接時期就該處理了版規修正與執法標準若當初有公開也不會衍申這麼多問題,還有L版主不要固執於陪審團了,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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