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高雄氣爆事件的一點省思

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2014-08-02 11:55:40
高雄氣爆事件炸出了許多長期以來為人所忽視的重要問題。
即使是在地生活幾十年的人,也未必知道自己家門外的馬路底下,竟然埋了這些東西。
但其實不是只有高雄市如此。
全國各地在地底下都埋了許許多多的管線。
自來水管、瓦斯管、電線、網路線、
有線電視纜線、汙水下水道、石化管線......等等等。
只是恐怕沒有任何一個政府單位能拿出一張圖,
清楚地告訴我們究竟地底下長成甚麼樣子。
事實上,也正是因為我們對這些資訊的掌控程度是如此的低,
所以當前鎮區的民眾聞到瓦斯味時,沒有人想到可能是石化管線出問題。
所以道路施工單位會不小心挖斷自來水管、網路線、瓦斯管。
所以自來水公司、電信公司在施工的時候會不小心挖到別人的東西。
所以沒有人知道當幾噸重的砂石車開過某條路時,
是不是又會多幾條自來水管線漏水...
更別說在這種混亂的情況下,
根本沒有人知道今天在路上挖洞埋管的這些單位究竟能不能動工、
是合法還是非法...
高雄氣爆事件是一個重要的契機,
是一個讓我們清楚掌握國土地下全貌的契機。
那究竟該怎麼做呢?
首先,
立法院應立即訂定「地下管線溝道管理法」,
建立規範全國地下管線管理工作的基本法令基礎。
其次,
在國土管理專責單位(如未來的國土管理署)內
設置專門單位負責建置全國性的地下管線溝道立體地圖,
日後可在不妨害國土安全的情況下,
開放給相關公、民營業者及一般民眾查詢使用。
而在這種全國性的法令規範及行政單位出現之前,
各縣市可透過訂定地方規章的方式,
強制要求相關業者向各縣市政府提供完整的線路管道圖,
開始進行地下管線溝管立體圖的繪製工作,
並視建置進度開放應用。
此外,
對於如瓦斯管、石化管線、自來水管等氣、液體輸送管線,
應定點、定距設置管線壓力監測裝置,
並將監測資訊透過網路即時匯整至各地警消單位,
以便在發生外洩事件時,及早發現並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而對於瓦斯管、石化管線等輸送易燃、易爆物質的管線,
應於相關管道及鄰近管道內設置氣體濃度偵測儀器,
以隨時監控這類物質的累積狀況,
並將監測資訊透過網路即時匯整至各地警消單位,
以便在發生外洩事件時,及早發現並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而對於通過人口稠密地區的既有危險物質輸送管線,
政府應限期要求相關單位研究、訂定,並執行管線遷移工作。
且各級政府未來在制定各項都市發展計畫時,
也必須要將原有管線的分布狀況納入考量,
避免在此類管線附近規劃商業或住宅區。
若因空間不敷使用必須在既有管線之上規劃人口稠密區,
也應盡力輔導、協助相關業者遷移管線,以降低對人民生命財產之威脅。
在災難發生後,
為死者哀悼、傷者祈福、生者撫慰是必須的。
追究肇事業者的賠償責任也是必要的。
但光這樣是不夠的。
如果我們真心期盼這樣的事情未來不會再度發生,
我們就必須從現在開始採取行動,針對問題的根源進行改善。
近期臺灣很不平靜,重大事故一一發生。
「天佑臺灣」、「天佑高雄」之呼喚不絕於耳。
但希望大家在祈求諸天神佛降福之際,
可也別忘了「天助自助者,自助人恆助之」這個道理。
就個人層次而言,
一個人會不會成為下一次事故的死傷者也許只是個人運氣問題。
但從社會、國家的角度來看,
只要造成災難的根源沒有解決,那麼下一次事故只會是早晚的問題。
災難之所以沒在下一秒發生,只不過是咱們運氣好而已。
但誰能保證好運不會用盡呢?
咱們的好運這次在 7/31 那天不就用光一次了嗎?
沒有任何人可以拿別人的未來當賭注來測試自己的運氣有多好。
作者: song7775 (凜透)   2014-08-02 12:04:00
作者: moocow2013 (quick)   2014-08-02 12:14:00
這個涉及到環保、經濟、消防等專業 法規還不夠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8-02 12:14:00
推!一定要從國家社會「制度」來減低不必要的風險和僥倖!
作者: kakakaka (卡四)   2014-08-02 12:15:00
作者: JEFF11503 (終極大帝)   2014-08-02 12:27:00
有個問題,永遠只有鄉民在省思,上面的大頭都只有三分鐘熱度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8-02 12:32:00
有味道是瓦斯?還是石化管線的內容?現在已經炸翻了
作者: gary27 (小龜)   2014-08-02 12:40:00
地上的都搞不定了,勞基法都做不好了,你要他做好地下.....
作者: ilyfev (Everybody lies.)   2014-08-02 12:47:00
一定要從制度防弊
作者: blueday111 (星期一憂鬱日)   2014-08-02 12:47:00
推!不能因為政府做不好就擺爛啊!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8-02 12:58:00
人都搞不好了 不過的確是應該朝向的內容 可以跟誰反應呢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4-08-02 13:04:00
石化廠一天檢查好幾次都會出包了 遑論是埋在地下的管線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8-02 13:09:00
解決問題的方法都要引導到修法 利用匯聚的民氣一次解決問題再次發起向立委傳真的運動?這種事無關統獨 観乎日常生活 以這種方向討論來凝聚公民意識 提升公共政策的關注與參與程度 也許是可行的方向
作者: moocow2013 (quick)   2014-08-02 13:13:00
這個問題並不能用民氣來修法就能解決經濟 環保 工安 政府 企業 錯綜複雜連肇事原因都還沒查出來 是要怎麼修?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8-02 13:23:00
民氣是一個開始關注這個錯綜複雜問題 一個行動的動機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8-02 13:23:00
推 從制度面著手 不然倒楣的還是第一線人員和住民
作者: ca1123 (It ain't over)   2014-08-02 13:57:00
地下管溝主管單位說出來大家應該會會心一笑: 營建署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8-02 13:59:00
現在這政府連利用民氣的勇氣都沒有,只想壓制人民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08-02 14:01:00
幹你營建署...
作者: moocow2013 (quick)   2014-08-02 14:45:00
石頭大,你其實應該多全盤思考一些實際的問題...要說缺乏瞭解的事情太多...還是先找出真正的原因地下管線有些是從日據時代就存在的資訊的保存也有問題再加上氣態燃料一但外洩在水道中亂竄 早已脫離管線要公開地下管線資訊甚至不一定要立法 行政命令即可而涉及到技術性的問題 修法、立法也沒那麼簡單藉民氣去修法更不可採 回想洪案的修法就知 沒比較好還有高雄長期以來超抽地下水 地層下陷也可能壓迫管線還有其他目前還沒被提出來的因素如果法律真的是萬靈丹 而憲法的位階又高於法律憲法第一條就寫明中華民國 還是有人否定中華民國呀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08-02 15:08:00
行政命令你個頭啦 現在手上有資料的經濟 肯拿出來的話連行政命令都不用啦....他X的 不就是經濟部在裝死逼不的已 只好回到源頭立法 逼他拿出來.....還行政命令哩 不就是中央在裝死 還期待他立行政命令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14-08-02 15:21:00
推補充
作者: moocow2013 (quick)   2014-08-02 15:35:00
請直接看我的回文吧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8-02 15:38:00
洪案修法還是有比較好的 退一萬步講 最少軍事審判的黑箱相對來講還是降低了些 但還有更加進步的空間
作者: moocow2013 (quick)   2014-08-02 15:40:00
說軍審就是黑箱 那是預設立場若洪案的被告由軍審處理 絕對會比較重 題外話
作者: a125wind (a125wind)   2014-08-02 15:47:00
可是軍審永遠蓋在國防布下,看陣容就知道罪名不可能成立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4-08-02 15:48:00
推「地下管線溝道管理法」推動立法!
作者: Linjoyfu (草民)   2014-08-02 15:49:00
推 ! ~
作者: addgogo (lianguan)   2014-08-02 16:29:00
推一直討厭道路不平但其實有更須解決的原因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14-08-02 16:53:00
作者: menesn (迷思)   2014-08-02 17:34:00
好點子
作者: monkeymeme (要成為你的支柱)   2014-08-02 18:06:00
台灣地下管道亂七八糟的,要整合是超大工程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4-08-02 18:53:00
四個字:官商勾結!為什麼漏氣可以縱容不通報?
作者: TanIsVaca (好好唸書吧!)   2014-08-02 19:39:00
監管制度必須建立。
作者: loach98 (銀貨兩訖)   2014-08-02 20:43:00
軍審比較重? 真的嗎? 別唬我, 是重判小兵下士吧?將校們學長學長叫幾聲都馬安全下庄
作者: sylviashy (結束是開始)   2014-08-02 21:20:00
推立法 可否提出proposal給陳其邁or管碧玲委員?
作者: qaz963747 (話都說不好的斑馬)   2014-08-02 22:40:00
可不可以叫立委上PTT公民版QQ補推
作者: unaup (鎖)   2014-08-02 23:17:00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08-03 00:01:00
推,不從法律面下手,就永遠無法也不會的正面面對!
作者: chuntin36 (小巴)   2014-08-03 00:17:00
這次氣爆送醫急救一團亂 讓我更恐懼的事如果是核災呢
作者: unreal29 (the scientist)   2014-08-03 00:44:00
作者: joe2233 (~ Everlasting ~)   2014-08-03 02:53:00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8-03 06:35:00
連題外話都廢審判的重點在重不重嗎
作者: blueday111 (星期一憂鬱日)   2014-08-03 09:49:00
大工程還是要做啊moo大只不過再說這事很難做不到而已,那就想辦法解決,光覺得難就不做當然永遠不可能
作者: moocow2013 (quick)   2014-08-03 10:09:00
回樓上 這篇是說要立法 但法早就有了而問題不在沒有法規 而是更大的結構如果把問題點都搞錯 那只會又得到錯的結果
作者: kccn (demultiple)   2014-08-03 14:30:00
跟TheRock凹這些有的沒的 太可笑了
作者: moocow2013 (quick)   2014-08-03 14:34:00
除了高雄 其他縣市也有類似的自治條例 請自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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