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DiscuService] 看板 選情報導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4-07-08 13:30:15
※ 引述《biup2 (biup2)》之銘言:
: : ◆ 投票名稱: PublicIssue板 試閱投票
: : ◆投票結果:(共有 4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 贊成 3 票 75.00% 75.00%
: : 反對 1 票 25.00% 25.00%
: : 無意見 0 票 0.00% 0.00%
: : ───────────────────────────────────────
: 推文相當多,已刪去無關於本次發文之推文,推文按時間順序排列,無扭曲之意圖。
: 投票也過一陣子了,但我還是想拿出來講
: 我認為這個推文串超級嚴重,比板上一堆無聊的討論文重要多了,竟然沒人來談這個
: 按照這個推文的感覺好像要報備一下自己的背景才能有發言權,是嗎?
這個是你自己想的,沒有人說要報備,也沒有因為血統問題被板規處理的使用者。
: 我家在台灣只有七代,第一個在台灣出生的長輩是在清朝同治年間出生的,
: 在這之前上百代都是在大陸上,不在這個小島上。
: 我也很難過,我反KMT,我揪我家人連署過罷免Wego,太陽花我也拖同學一起去。
: 但是很遺憾,我們全家沒有一個是純種的台灣人。
這種人根本不存在,你要檢驗哪一段基因來證明自己純種?
你最大的問題是住在這個多元的島上但是卻把思維留在種族主義,
這個島前前後後被那麼多勢力殖民占領,是個多元民族的島嶼。
何來純種台灣人?還是你自認自己是中國人?
: 如果你們要因為我不是純種的台灣人就禁絕我在本板發言的話,那我也不能說什麼。
謬論 lkcs是中國來的使用者,還不是一直都在。
: 我是本次有投票權,在本小組擔任板主職的板主。
: 我反對本看板 PublicIssue 通過試閱。
: 我第一次看完這串推文的心情。
: 恐懼。
: 我一直認為除了代表民意發言的民意代表外,
: 投票的不記名性,在解嚴至今的台灣,是每個人都應該要擁有的共同價值。
: 首先是第一個,這個投反對票的人到底是誰?
: 竟然有人想要合理化說是禮貌性地去找這個投反對票的是誰
: 而且遭人嘗試說服後還能夠繼續說這沒什麼。
: 1.那要不要以後選舉過後,警察也能禮貌性地來敲門關心一下你家有沒有投KMT?
: 『Room Service~』
: 問理由好像也很合理,『不公開投票者ID,但是必須要寫理由。』
: 2.所以如果答案是 musashi0839 不是我的菜,你們就要說我投的反對票無效嗎?
: 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說我們知道理由是想要改進,不會有其他的作為。很好,
: 3.那為什麼我的理由就應該要被攤在陽光下檢視?這是我的隱私。
: 4.投票的理由是在事前就要問的,要什麼建議什麼請投票前就問就講,
: 你他X的,都已經投完票沒利益(選票)可換了才來問是要改進個屁。
: 你看過KMT選舉過後有什麼進步嗎?
: 5.你不會有作為?誰知道!都給你說就好了啊。
: 反對的人不是KMT,就是中國人,再不然一定是手殘或是意識很重或沒進來參觀過。
: 好吧,說我是中國人我不反對,反正我不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
: 不過這段推論也太精采了吧。我也可以來一段對付異己者,
: 『你為什麼反KMT?你挺貪腐!你一定支持暴力小英!不然就是和空心菜一樣無腦!』
: 6.這個板合併到DPP板就好了阿,開什麼新板。反對就是挺KMT?
: 說是公民『覺醒』板,但是卻盡是討論最枝微末節的『議題討論』。
: 假如就只是這種討論高度的話,
: 不覺得跟八卦板的同質性太高了嗎?
: 八卦板壯大很久了,論動員力,這裡根本比不上。
: 更別說一堆奇人前輩都在那裏出沒,三不五時就會有些專業文。
: 假如這裡的功能能被取代的話,那就是 Functionless。
: 我反對的理由很簡單:
: 1.貴板板主 musashi0839 對於板務工作的處理投入過多私人情緒。
: 上面這是當時的,現在的話再加一個,
我覺得做為一個板主,假如只是冷冰冰的執行板規,缺少跟板眾的溝通是不行的。
再說誰沒有情緒,很多板務甚至組務,自己有情緒亂退文亂桶人也不是沒有。
而且最基掰的是你去問,他只會得到冷處理。
我在這裡只是大家的一個夥伴,有多一點權限,幫忙維持板面而已。
再說,我也不會永遠幹下去,因為板工不支持板,這不是更荒謬。
之前我一直說試閱期做完就要下了,我想你也沒看到。
: 2.奇妙的投票門檻。
: 在這二點的脈絡下,未來肯定是個未爆彈。
: 剛開始收到投票通知時,我根本覺得莫名其妙,干我屁事。
: 但群組規定的程序就是那樣,還花了點時間看了一下這個板的運作。
: 要投前心軟想說沒有必要就這樣抹煞一個新看板的成立,就算了。
: 後來看到這個討論串,我非常後悔,
: 我學習到了如果自己有反對的意見一定要勇敢表達,
: 就算是反對票,也應該要用力地投。要努力對抗從眾的壓力。
: : 推 HermesKing:看了一下推文 知道為什麼要以秘密投票為原則了吧 = = 07/04 11:41
: : 推 uka123ily:無關溯及既往,投票理由本身就沒有義務向人說明 07/04 14:03
: 如果我是貴板板主,我一定水桶那些說要『禮貌詢問』投下反對票的那些ID。
: 這根本已經達到會使人心生畏懼的程度了。
你這又更荒謬了,哪一條板規可以處理這樣的言論?
沒有照板規就隨便處理板眾,你當板工都這樣幹喔?老夫不敢恭維。
: 除非我看板裡的使用者統合民意要我投特定選項,
: 不然投票不記名這是很重要的普世價值,我要投誰,或為什麼而投干你屁事。
: 我不想惹官司,沒事應該會少碰這個板的東西。
有幾個id,說要對老夫提訴,我還不是在這邊?
有一種東西叫做勇氣。你是不是要去跟魯夫學習一下?
: 以上。
: 問卷板板主 biup2
: 070814 0843
作者: akirakid (子連れ狼ー仔貓篇)   2014-07-08 14:55:00
作者: ck290996 (1+1)   2014-07-08 14:57:00
推!!
作者: Django (Cython)   2014-07-08 15:04:00
推不下去
作者: Zelma (小清新)   2014-07-08 15:12:00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7-08 15:18:00
如果真的想處理,應該可以用普世價值那一條板規要求公布名單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不記名原則事實上之前很多人討論板務的相關內容應該也都是觸犯板規
作者: biup2 (biup2)   2014-07-08 15:22:00
"因為板工不支持板,這不是更荒謬。" 看吧但這就是我反對的理由,就算你覺得這荒謬,我就是因此反對這就是為什麼不管投什麼票,都沒有義務向任何人說明理由。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8 15:24:00
我覺得還是回應對於板務的見解吧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7-08 15:31:00
我是覺得假如因為那樣就反對 八卦也好收起來了 XD八卦也出過怪怪版主 門檻也調得高到靠北過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08 15:35:00
因為不願意向他人說明的就是對方在搞"一言堂"?
作者: Django (Cython)   2014-07-08 15:35:00
我是建議不如直接世襲由上屆板主指派下屆板主好了這樣說不定素質還會比較高
作者: groundmon (JJ)   2014-07-08 15:36:00
我不清楚版務小組運作準則,但我認同不需說明投票理由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08 15:36:00
那和八卦版的同質性確實很高。
作者: groundmon (JJ)   2014-07-08 15:37:00
如果投票人願意提出他反對理由,當然可能有助板的改善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08 15:37:00
也不能因為對方不說明舊址對方心虛、搞一言堂、黑箱
作者: groundmon (JJ)   2014-07-08 15:38:00
但這應不包含在義務中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7-08 15:38:00
現實發展那也沒有變成義務啊 沒人能或有強迫他來要是希望會成罪 那肯定不少希望馬囧下台的人會被關
作者: groundmon (JJ)   2014-07-08 15:42:00
另外要因什麼理由而反對或贊成也是投票人的權利吧?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08 15:43:00
"希望空想"與指責對方"是一言堂"是不同程度,這樣的
作者: groundmon (JJ)   2014-07-08 15:43:00
就算只是因為不爽或個人恩怨,在程序上應該也沒有問題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08 15:44:00
言論可以被接受嗎?本版的板眾會因為五月3的偏激言論而群起指責,那麼
作者: biup2 (biup2)   2014-07-08 15:46:00
如果這真的要叫公民覺醒板的話,所有有投票權的板主無論支持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08 15:46:00
也請對所有言論一視同仁。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7-08 15:48:00
蠻奇怪的 一下子又要版主不要加個人情緒 一下子又要求版主對特定議題表態 不是很矛盾嗎?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7-08 15:55:00
strangegamma兄好像每次看你在這種議題都特別活躍耶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08 15:57:00
因為我比較在意個人言論自由與保障。
作者: theseller (我不安定我流浪)   2014-07-08 15:58:00
傲嬌無誤,先回文又推文最後補上拜拜不見.不喜歡別來啊要求別人對事不對人,自己對人卻說成對事..神邏輯
作者: IbarakiKasen (非洲扇feat.EU)   2014-07-08 16:47:00
又一個在打泥巴戰的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8 17:09:00
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有投票權 就有相對的責任和義務需要負責在投完選擇不答不理 即是代表放棄相對責任與義務就像以前台灣人民4年一次選舉一樣但是 現在跳出來要求他人負起相對責任與義務的責任何錯之有? 不接受、學uka轉彎、不願意負責...那也不勉強我想 身為一個正當且合理有素質的公民 都不應該迴避相對責任
作者: groundmon (JJ)   2014-07-08 17:31:00
我的疑慮是:樓上提到的責任,是身為板務的行政責任?還是屬於道德責任? 是否為行政責任可能需要闡釋站規如果是道德責任,是否合宜拿來要求屬於義工的版務?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8 17:42:00
我的確盡了我求知求證的責任,但很多人卻沒有做到。我認為不斷糾纏我又避重就輕,這點比較算是不負責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14-07-08 19:16:00
媽逼的,自以為有當版主就在這個版上撒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8 20:10:00
不是喔 我單指投票者的後續責任 當然不是指會轉彎那種例如說 我的質疑都是正當重要的 別人的質疑都是輕 不重要像這種轉彎的高級黑法來說人不負責 我相信大家自有公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8 20:14:00
投票者的後續責任? 願聞其詳,來吧。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8 20:16:00
何不往前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8 20:19:00
我覺得很有趣,什麼叫相對責任?你是說有絕對責任。投票的政治,就是投票選出代議士,其為選舉人負責。選舉人的責任就是思考並承擔自己的選擇,不是答覆他人。我相信這裡勇於提出異議的,應該都是勇敢承擔的人。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7-08 20:43:00
我覺得面對異議的態度可以再開放一點。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8 20:49:00
是呀 我也建議要勇於表達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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