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7-02 11:38:25由於上一次投票的異常結果
因此大家對於如何防止灌票上提供了許多意見
讓我來講講一個比較不同的方向吧
*****
從版的角度來看,做好候選人資格的把關會比對選舉人把關容易
之前講過,候選人的資格應該從幾個方面來進行限制:
1. 上站次數>1000 (總不能提高上站門檻的時候 版主自己低於上站門檻吧?)
2. 發文數>200 (此項沒過不會被站方同意)
3. 本版發文數>20 (不含新聞)
4. 退文數<1
5. 過去一年內,不得有被本版水桶的紀錄
上述條件都可以再討論,重要的是所有的候選人都必須通過版友連署才有被選舉權
至於連署的方式如下:
1. 開放連署時間共五日,以結算結果為連署結果。
2. 支持者必須超過三十五位。(詳細的票數可再討論)
3. 若反對者多於支持者,則連署失敗。
4. 連署記名表示替候選人的參選資格進行背書
5. 每位選舉人可對複數候選人進行連署
6. 候選人的連署須由版主發文且同時進行,否則連署無效。 (使用^V的功能)
這是我目前所想到的部分,其他就麻煩版友提供意見。
作者:
leontj (leon [D)
2014-07-02 11:40:00這是個好方法,巧妙融合記名和不記名的優點每顆蘋果都很甜,怎麼灌票的不怕
作者:
arbwen ( )
2014-07-02 11:43:00好方法出現了 召喚板主出來M~~~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4-07-02 11:45:00上次灌票是因為有個不同意的選項既然如此只要沒目標灌就好了
作者:
ckchi (飄)
2014-07-02 11:46:00好方法,只是有一個小問題。
作者:
MasterH (漸漸)
2014-07-02 11:47:00支持!特別是連署的部分!
作者:
ckchi (飄)
2014-07-02 11:47:00如果在第一天 35:0 通過了,但第二天開始逆轉最後 35:70,算通過還沒通過?也就是在開始連署的5*24小時後候結算?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7-02 11:51:00沒錯,只看結算結果。
作者:
ckchi (飄)
2014-07-02 11:51:00OK那我沒問題了,建議第一點寫法修正一下我覺得 "五日內" 容易引起誤解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7-02 11:53:00支持/反對可以更改,ptt能辦到?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7-02 11:55:00^V的功能,範例可參考#1JilhoK0 (PublicIssue)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4-07-02 12:16:00這個方法很不錯,推一下
作者: none024 2014-07-02 13:41:00
好方法,支持!
作者: konatsu68 (なつちゃん) 2014-07-02 14:46:00
推好方法!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7-02 17:05:00
推好方法
作者:
smtp (smtp)
2014-07-02 20:59:00這方法不錯! 還有不要怕灌票, 你限制太多, 只會限制到正義票~只要多多宣傳「正在投票」這件事, 就無須擔心上次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