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5日14:51
針對民主鬥陣成員投訴諾富特桃園機場飯店遭破門,挨轟侵害顧客權益。對此諾富特飯店
稍早在現場統一聲明,強調因該房登記2人住宿,卻發現「有其他人一起、沒有提供身分
登記,經勸導不聽,而依法通知警方前往「關心」勸導。完整聲明下午3時將公布在官網
。
公關人員轉述,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1條第6項規定,觀光旅館業發現旅客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應即為必要之處理或報請當地警察機關處理:
一、有危害國家安全之嫌疑者。
二、攜帶軍械、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者。
三、施用煙毒或其他麻醉藥品者。
四、有自殺企圖之跡象或死亡者。
五、有聚賭或為其他妨害公眾安寧、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行為,不聽勸止者。
六、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拒絕住宿登記而強行住宿者。
七、有其他犯罪嫌疑者。
(突發中心/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