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精華區可以有標記功能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3-05-01 14:04:47
※ 引述《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之銘言:
: ※ 引述《Bluesdan (六弦琴魔≠布袋戲)》之銘言:
: : ^^^^^^^^
: : 不贊成。
: : 目前不小心手滑刪掉的情況下,可在 SYSOP 申請由板務站長幫忙取回,
: : 前提是要在 delete 板精華區有,才有辦法取回。
: : 或許請板務站長幫忙取回,可能有人會覺得需要等一段時間,
: : 但該權限的行使,建議仍維持在板務站長的層級。
: 板務站長現在兩位 但是實際上只有一位吧
: 群組長現在很多位
: 小組長更多位
: 有的板主不知道deleted 板精華區也有保存時間限制.不好意思努力要求站長
: 有的時候遺憾就是如此發生
: 所以還是想建議下放...
我是想建議看能不能誰砍的就誰有資格去取回
這條路有兩個(想像的XD)實作法
1. 直接在程式裡設定 deleted 精華區 砍資料夾的人擁有該資料夾權限 (不顯示)
2. 砍掉的資料夾到 deleted 精華區 之後會自動把刪除該夾的板主設為小板主 (有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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