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版眾私信警告違反版規卻是烏龍一場

作者: autumoon (青山 暁)   2014-10-31 01:11:16
板主曰:請善用 / 爬文,謝謝合作。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2014-10-31 02:14:00
如果沒違規別理牠就好了阿 又不是板主 直接跟牠說別再來信 再來信就是騷擾 可至Violation檢舉信件騷擾
作者: seashel (Mr.鼻血)   2014-10-31 06:14:00
當下自認無違規 其實不用跟他解釋 睡你自己的就好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1-02 09:14:00
除非大量信件(四封以上)或當事人已明示拒絕後仍繼續去信 否則難以構成信件騷擾另外 即便特定使用者大量檢舉 板主仍有其裁量權 並非檢舉就以違規論處
作者: chingfen (疾風勁草)   2014-11-04 22:46:00
嗯,"檢舉"基本上是Ptt賦予所有使用者的權利請參考 本版精華區 z-7-4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及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反之,你可以參考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向板主提出建議如何限制濫用檢舉的行為(如果有濫用)但不管是違規認定或建議採納的決定權都在板主。若對板主不採納建議感到不服,則可到小組板檢舉或申訴然後最終裁判權在小組長。(程序就這樣)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1-04 23:51:00
板主本來就沒理由處置 板主管看板不管信件往來的亦無法去限制特定使用者不能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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