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法院已判決勝訴但對方毫無財產不賠

作者: anoymouse (沒有暱稱)   2024-03-10 15:34:24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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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 第三方+強制 對方 只有強制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詳細略,就是計程車撞我家人當時開的車的側面,節錄判決內容:
被告(計程車司機)有行駛至系爭車禍地點時,未依號誌停車讓幹道車先行之過失甚明,
且依當時情況,應無不能注意之情事,故被告知過失堪以認定。
原告請求被告賠償車之修復費用,即屬有據。 其修復費用為一萬xxxx元。
下車還說是我家人撞他,用側面撞你車頭?
六、問題:
1.計程車司機 稱名下毫無財產只有汽車一台,如果要查每家銀行或郵局是否有帳戶,須付費給法
院 數百元/每家銀行或郵局去進行查詢。 查了幾家查不到就沒查了。
2.問法院說能否對他的汽車強制執行,據家人轉述法院
要家人自行去找到計程車停放地點找到以後才可以扣押(?
在路上要找到車子本身就很困難了,他還住很遠,就算找到等警察來說不定又開走
了,實在難以施行。
3. 他是自營 沒有所謂的薪水。
結論是完全無法求償一毛錢,計程車司機連和解(一半金額)也不願意和解。
所以基本上沒有招了嗎?
任何計程車達到上述資格,只要擺爛就可以不用負責?
謝謝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03-10 17:51:00
與計程車無關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3-10 18:12:00
你查的財產裡面有汽車嗎?如果沒有,計程車可能是車行或其他司機的,你找到車也沒用
作者: anoymouse (沒有暱稱)   2024-03-10 18:22:00
聽說財產就計程車而已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3-10 18:43:00
沒錢的人最大 因為沒辦法把人抓去賣器官
作者: kattte (誠實面對自己吧!)   2024-03-11 08:13:00
沒錢最大,你說的對
作者: fox308 (狐狸(學測考完前不下棋)   2024-03-19 22:53:00
沒錢最大~我的狀況跟你一樣,對方名下沒收入沒財產,查了兩個年度一毛錢都拿不到還要先繳錢,就賭爛不想繼續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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