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請教採摘植物的法律問題

作者: LoveEating (統一獅GOGOGO)   2023-05-24 10:57:00
事實經過:尚未發生
問題:
想請教一般民眾如果到戶外山林採摘植物是否會觸法呢?
我知道在公園、國家公園,保護區是不行的,
那如果是草嶺古道、台中大坑、高雄柴山或者百岳的一些登山步道呢?
採集的植物是非稀有保護種,非商業目的,純粹生態教育觀察使用。
目前我觀察到實務上蠻多生態解說會做適當的植物採集,
也會適當的保留一定數量的植株種子,不會全部採走。
想請教一下這樣是否有違法呢,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3-05-25 10:31:00
私人土地就竊盜 國有就森林法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5-25 10:43:00
舉證之所在
作者: LoveEating (統一獅GOGOGO)   2023-05-27 01:27:00
謝謝樓上兩樓的回覆,這樣聽起來台灣是不是沒有"無主"的戶外空間了呢? (感覺不是私人就是國有地...)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5-27 07:02:00
土地要不是私有就是公有。植物屬於土地的一部分,所以是土地所有權人的物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3-05-27 19:02:00
但是基本上你沒說,也沒人知道你的種子是從哪裡取得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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