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斷絕親子關係,放棄數千萬財產繼承權

作者: mangle (mangle123)   2023-05-06 15:17:33
事實經過:
家庭關係有點複雜,家母財產應該有數千萬含幾棟房子,歲數約六十初,我財產約三百上下,我歲數三十初,我打算斷絕母子關係,以後也不打算繼承任何財產,但我查了不能完全斷絕關係,所以我想折衷處理,用放棄繼承換取最低的扶養相關義務,家裏還有哥哥和弟弟
問題:
1. 是否需要第三方(律師?)當公證人? 如何執行才有法律效力?
2.若有義務扶養,能否只給錢就好,老母後半生一定過得比我好
3.每月定期扶養,給的錢如何計算? 按月薪比例? 若待業怎辦?
4.若「義務」範圍談不攏,是否需要打官司進行?
5.是否還要專業評估老母身心健康狀況?
可能會有道德責難,但罵完還請儘量提供建議,謝謝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gle (mangle123)   2023-05-06 15:20:00
補充:父親已離世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5-06 15:52:00
找人收養你其實如果確認生母不會缺錢 那不用處理沒啥差對方只有在無法維持一般生活才能向你討錢而且既然關係不好了,你也可以嗆她說 有種就把財產都先分出去不然死後一定會有我的一份~
作者: mangle (mangle123)   2023-05-06 16:41:00
那如果家母惡意揮霍錢財? 然後再吵撫養費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5-06 16:52:00
你覺得她會惡意把錢花光 就為了一個月跟你討一萬多塊嗎?如果她跟你仇怨深到這樣,想必你也不會跟他客氣吧,也散盡家財然後不要工作 這樣就不需要付錢了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3-05-06 20:27:00
把錢花完再來跟你要錢?你媽應該沒閒成這樣吧應該說是「故意」把錢亂花花完再來跟你要錢,大可不必
作者: LuckyCheer (LuckyCheer)   2023-05-06 21:56:00
你媽還在就沒有遺產,何來放棄繼承
作者: mangle (mangle123)   2023-05-07 12:48:00
我目的是要斷絕母子關關係,降低到最低法律義務我用放棄財產繼承來換取放棄任何與我媽的關係與義務,這理論可行嗎?法律上我要保護自己,不知道這可不可行? 因為不懂法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5-07 12:56:00
你媽沒死就沒有繼承發生,所以你也無法放棄想拿目前不存在的東西來換不太對勁吧可以從其他地方著手,像是讓你媽家暴你不過這個還要給法官審核,不一定可以完全減免已知目前最簡單的方式就是重新投胎
作者: mangle (mangle123)   2023-05-07 13:05:00
由第三方公證,我與媽媽白紙黑字簽寫不行嗎? 這樣沒有法律效力? 因為我也不是說不每月給她錢這樣好像等於用未來可能的錢財買到可以降低最低的親屬義務? 這在法律上好像不是合乎邏輯我主要是想斷絕關係,避免以後被情緒勒索,或者被法律強制要執行親子義務,讓我比較好說嘴…是不是太異想天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5-07 14:06:00
不曉得是不是理解能力有問題,如果有辦法簽約放棄的東西上面就會跟你講了, 也跟你說過無法放棄了被領養或者去死是你目前唯一解法恩 是二~~
作者: mangle (mangle123)   2023-05-07 14:27:00
謝謝 我理解能力不好
作者: badiverson (嘲笑的夢想才有實現價值)   2023-05-08 09:37:00
你跟兄弟間感情也不好嗎?
作者: mangle (mangle123)   2023-05-08 12:12:00
還不錯
作者: roy11111 (roy)   2023-05-08 12:14:00
法律上沒有簽契約斷絕親子關係這種方式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3-05-08 13:52:00
實務做法: 搬出去別告知新居地址,換工作換電話失聯即可
作者: eno4022 (eno)   2023-05-08 14:01:00
好奇問一下,那如果被人領養,養父母死掉的話?對生母的扶養義務會自動恢復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5-08 14:54:00
死亡並非收養關係終止之條件, 所以如果生前沒有終止,死後就不會消失, 當然也可以死後再申請解除
作者: eno4022 (eno)   2023-05-09 12:47:00
了解,那看來要找個快死掉的人領養來避掉對生父母的扶養義務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5-09 16:38:00
你似乎對領養的規定一無所知,而且想也知道不會有這種漏洞
作者: blReader (野火)   2023-05-09 20:17:00
移民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3-05-10 16:05:00
你激怒她,她也可以在世的時候剝奪你的繼承權外還是要求你扶養,當然前提是她可以處理掉她名下的財產.
作者: zerodot (真想再去北海道*^_^*)   2023-05-12 17:34:00
台灣的法律,就是沒有這種中止中斷血緣的除非犯了罪大惡行,ex: 你虐待她,而且還要有危及性命的虐當然被父母各種虐待卻沒死的,還是只能看社會福利那能不能幫忙什麼?不然就是得養基本上,就算你之後不給任何一毛錢,只要你兄弟有人養著她,沒有生命危險。基本上你在法律上沒什麼事的(親身經歷)然後,除非她活著時,將財產變動出去,降低遺產數字,或者是先贈與買賣,不然除非你之後拋棄繼承,不然你就是有特留份。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23-05-23 13:19:00
既然都想要斷絕親子關係,就不懂為何還會受情緒勒索目前收養需要父母同意(無論被收養人是否成年)且需要法院認可,你這種明顯是想規避扶養義務(不管你是為何想這麼做法院基本上不會認可這樣的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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