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從國外買東西被暫扣 修法後變成違法物品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3-03-18 19:54:36
事實經過:
我大概4.5年前從國外買電子菸被海關暫扣
海關的理由是衛生局認定該物品違法
後來行政訴訟勝訴,處分跟訴願決定都撤銷
但行文海關還是不還東西,打電話去直接跟我說牠們要暫扣五年
反正不會給我處分讓我有機會提告
而今年新法通過後,只要是電子菸都變成違法產品
恩,就是這麼優秀,衛服部根本提不出任何電子菸危害健康所以要修法的理由
但從陳時中上任後就瘋狂用納稅人的錢打廣告抹黑電子菸,鼓勵大家多多去超商買菸
一下電子菸油含重金屬,一下電子菸油含尼古丁、大麻等藥物所以很危險很恐怖
我也不知道食用甘油什麼時候可以合法添加牠們提的那些物品了
不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不就違反藥事法甚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隨便都能好幾年刑期耶,衛服部故意不抓,讓尼古丁一度是唯一能在蝦皮上買到的處方藥
藉此抹黑電子菸,在衛服部有意放任下,尼古丁居然比安眠藥、痛風藥都更容易買到
只看衛服部廣告,相信那些東西現在都可以合法添加,禁止電子菸才能杜絕的智障滿街跑
但事實是這幾年衛生局衛服部相關行政訴訟敗訴率大約50%,一共約40件就有20件左右敗訴
在一個行政訴訟勝訴率不到10%的國家,這個機關有這種敗訴率,居然沒人在意
相信違憲狗的白癡太多,民意加上廠商關說,最後依然修法成功lol
恭喜各家菸商,修法通過那天,各位想必都在台北各大夜店慶功吧,聽說很開心
也恭喜各位菸民,你們的身體裡可以繼續累績焦油了
問題:
要拿回來是絕對不可能了,畢竟以後走在路上拿電子菸跟毒犯差不多
即使拿回來也沒意義,而且行政訴訟應該會用訴訟時的法律適用對吧?
但我當初購買時明明合法,還勝訴了,卻被台北狗關用這種手段拖延五年
請問各位大大,這期間的損失應該怎麼主張國賠比較適當呢?
還是老百姓買了擋人財路的東西,只能自己吞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3-18 20:54:00
你搞錯了 這玩意"從來沒有合法過" 不是修法以後不合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3-03-18 23:46:00
你應該感謝言論自由否則就是侮辱公署的問題了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23-11-08 03:15:00
蓋蓋蓋蓋
作者: mokke001   2023-11-08 03:15:00
五樓給狗幹的心得都快要出書了 再去被幹一下也無彷蓋蓋蓋! 是在蓋殺洨 一人蓋四層....無恥!!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03-19 14:00:00
哇靠,我以為是八卦板,原來這是生活法律板?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3-19 19:29:00
是虧多少 氣成這樣
作者: wumike   2023-03-19 20:00:00
是我的話我就跟政風檢舉懷疑他們貪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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