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2/08/10
新機車 剛簽三個禮拜 有夠幹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手腕、膝蓋、小腿壓傷
已驗傷並開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我當時摔車之後兩腳被車子壓住人起不來,是義交看到才幫我扶起來。
路口也正好有交通警察看到我倒地幫忙紀錄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車子有鋼鐵險,我自己有駕駛人傷害險還有意外險,已出險。
富邦有幫我查,對方強制險過期,我還要自己花時間申請特補,有夠芭樂。
五、事實經過:
事情發生在鄭州路與重慶北路交叉口,我人騎在鄭州路上靠左線直行
(那時候下班時間車流量很大,往返雙北的人都知道。我那時候時速才2-30,需要花精神
全神貫注在注意前車狀況)
對方從我左側超車擦撞我左側並剪我線,且未打方向燈,未按鳴喇叭提醒
(後來問我後面的熱心證人才知道,這王八蛋是一路蛇行鑽過來的)
我被擦撞到之後嚇到煞車往右側摔倒,人被車子壓著動不了。
(事後去偵查隊看監視器,這傢伙回頭看了一秒就騎走了)
對方車禍後過去兩個月完全沒消息不聞不問,現在11月14日要去北檢開第一次偵查庭,有
2位證人可幫忙作證。
六、問題:
1.想問除了過失傷害與肇事逃逸,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告遺棄罪(因為我那時腳完全被車子
壓死起不來,理論上算沒能力自救?)
2.一般來說這種肇逃致傷案件要怎麼開價比較合理(依目前有的單據:車損7500+醫藥費1
000) ?
還沒算我實驗因為車禍來不及收data結果整批泡湯浪費的材料跟時間。
3.關於以刑逼民的流程是什麼?大概知道是什麼意思,但不知道實際怎麼做,目前已提告
過失傷害與肇事逃逸。
4.最後再加問一個問題,關於人證部分,兩位皆表示他們當天願意出庭,但是因為之前沒
有向警方提供證人資料,所以地檢署沒有發證人傳票,想問當天我直接攜同人證一同開庭
是可以的嗎?
拜託各位了!謝謝!
小弟現職是研究生,平常已經忙到翻掉了,現在搞這個事情光跑保險程序就已經佔用我不
少時間。
還請各位大大能指點迷津,謝謝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