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前房客遺留汽車在車位上不移走

作者: kaujau (@#$%!%&&*()   2022-07-15 17:08:00
事實經過:
前房客積欠兩個月房租,避不見面,後來家父母花錢請她搬走,但是她車仍遺留在地下車位,至今長達兩年
備註:
1.監理所查詢資料發現前房客還有繳牌照燃料稅,感覺有詐
2.只能聯絡到她的家人,但她家人只表示隨便處理,車子是前房客名下的我們還是不敢亂動
3.前房客的車已經停在車位兩年了
4.嘗試過報警但無用,警察說私領域無法管
問題:
想請問板上先賢法律問題,若前房客將她的車停在我們的車位,且也聯絡不到她本人,該如何處理她的車呢?
因為之前小弟在外地讀書,久久回家一次沒有時間處理車位問題,且老父母都要工作根本沒時間跑法律程序(苦命鴛鴦一個月只有2天假)。
如今小弟終於畢業了想趁當兵前好好解決這個霸佔2年車位的問題,本人有請教過議員服務處,服務處主任請我寄存證信函給前房客家人,存證信函要聲明「3天後拖車,相關費用要對方負責」並且拖吊前拍照,拖吊後也要拍照,將車子移到合法不收停車費的位子。
想請問這樣的處理方式正確嗎? 或者有無更好的處理方式呢? 謝謝各位幫忙!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2-07-15 17:20:00
要移車最好能確實通知他本人(合法送達)
作者: kaujau (@#$%!%&&*()   2022-07-15 18:33:00
前房客停話了聯絡不到,且追戶籍地也空無一人qq
作者: k1230588 (恆秋)   2022-07-15 19:35:00
公示送達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7-15 21:43:00
有沒有停兩年的證據, 一天算三百好了, 兩年求償21萬
作者: kaujau (@#$%!%&&*()   2022-07-16 09:44:00
管理員&主委協助聯絡2年可以作證
作者: leritas (終結不了孤單)   2022-07-18 08:08:00
拖走 人就會出面了 然後再談侵權減免?! 反正你們目的是他離開 不是要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