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親人合資購買房屋 未來該如何登記共用??

作者: whowant (南勢角邱澤)   2022-04-03 21:48:51
事實經過:
n年前與親人A B C 共三人合資購買新成屋
因新成屋屬於抽籤獲得 必須登記於抽籤者A的名下為期五年
抽籤者為親人A 存款最少 出資者共三人ABC
初期出資比例為
A 20%
B 40%
C 55%
直到目前比例慢慢平衡為
A 30%
B 35%
C 35%
問題A:
兩年後房屋持有年數已達到 確定可轉賣 變更持有人登記之類的
請問兩年後該用哪一條法律做【三人共用登記呢??】
問題B:
1.在這幾年之間 都有完全保留"頭期款轉帳" "貸款轉帳"等所有的記錄
2.全部都是轉到親人A的貸款扣款帳戶 並且也有LINE群組留言
詳細記載從"初期頭期款、交屋款、尾款、貸款、家具、裝潢"等所有費用
這所有費用 是由A or B or C何時支出多少錢 每一筆都有清楚的記載(也有截圖存檔)
也有經過LINE群組記事本記錄 加上ABC三人留言確認(也有截圖存檔)
如果親人A未來不認帳 該用哪一條法律告知親人A的違法事項呢???
感嘆:
這問題想了很多年了 當年大家都是很親的親人
因為A B C都有去抽 當初就提議誰抽中 就是由三人集資一起買房
但隨著時間的過去 似乎可以感覺的出來 A已經以屋主自居
雖然是登記在A的名下 但他的出資是最少 他所付出的心力也是最少的
因此B C覺得很感概 現在要想好保護的方式與措施
希望各位大大 誠心的給我一些指引與小小建議
非常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lkuma (橘子超人)   2022-04-04 06:36:00
(建議1)若房地尚未售予第三人,可聲請“假處分”並請法院核發”起訴證明“,到地政機關辦理“訴訟繫屬事實登記”,避免拒絕返還的出名人擅自處分,移轉房地給第三人。(建議2)若訴訟標的之金額較大,儘速找律師諮詢。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2-04-04 09:05:00
聲請假處分可以核發起訴證明?是不是我搞錯民訴!
作者: alkuma (橘子超人)   2022-04-04 14:51:00
感謝提醒,應先訴請法院判決返還,再據此向法院聲請核發起訴證明。 (/^▽^)/
作者: ccpstim1124 (Joe Shu)   2022-04-04 16:47:00
今天A沒有出賣的事實,或許有占有之虞但是他今天沒有做什麼事的話單純去提請限制登記還是不太適法,感覺撕破臉再說,可以先去事務所辦共同共有登記試試看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05 10:31:00
A是屋主沒錯呀,B、C頂多只能請求A還錢,沒什麼立場要求房屋所有權。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4-13 15:28:00
就上法院舉證是合夥契約+借名登記 請求A變更登記登記並不代表一定有所有權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15 17:14:00
首先,法律上是登記制,登記人就是所有權人毫無疑問。上法院主張借名登記,如果沒有契約,要怎樣證明? 金流往來也可以說是借貸呀如果原po沒有借名登記契約,那就要有權狀、繳房屋地價稅、使用管理該房產的證明等等,才有機會讓法官相信你們是接名,而不是借貸。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04-22 11:08:00
看你們合夥契約內容怎樣規定,如果禁止A出售,但該內容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倒不如換個方式想怎樣處理,這種大宗款項的事物值得找律師寫方案避險或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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