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扶養義務費用裁定後扶養費應給付給誰?

作者: yegenlon (小倫)   2021-08-23 23:48:33
事實經過:
各位大大晚安,小弟在國中之後,父親因生意失敗沒有再工作,後續也染上了酗酒和
家暴的惡習,升高中後,父親的酗酒惡習變本加厲,我跟兩個姐姐在受到無數次的家暴
對待後,向法院提出保護令的申請,自此就離開家裡各自生活,也沒再跟父親連絡了。
一直到去年,收到醫院通知說父親因腳部血管開刀需要後續安置及照護,希望我們子女
出面,但由於過去父親對我們的家暴陰影仍在,我們並沒有出面,而是直接向法院提出
對父親減輕扶養義務的訴訟,法院也在今年8月初裁定我跟兩位姐姐得減輕扶養義務,每
月僅需負擔扶養義務費用1萬3千餘元。
父親在手術後被社會局安置到安養中心,我們本以為後續只要按判決負擔扶養義務1萬3千
餘元就好,沒想到我父親透過簡訊通知我們姐弟,不管我們錢要不要給社會局,都要按月
繳給他,否則他將依民事裁定提起強制執行我們名下的財產。
經與社會局及幾位電話的法扶律師諮詢後,才知道雖然理論上此筆裁定後的金額應該交給
社會局,但父親依民事裁定提起強制執行也完全符合規定,社會局不斷向我們強調,他們
是行使公法上的債權請求權要求安置費,父親是行使民事裁定扶養義務的債權請求權,
兩者並不衝突。
但是...這樣不就代表同樣的錢必須要支付兩次嗎??
社會局說錢如果不給它們,時間到了便會依據老人福利法辦理行政執行我們名下財產,父
親也表示若未收到錢也會採取強制執行,我跟兩位姐姐根本是兩邊被夾殺
問題:
1.目前的狀況,不知道錢到底要給哪邊才是正確的,致電法扶律師每個又都講的不一樣,
有夠苦惱,想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P.S
有位律師提了一個建議,先行支付社會局的款項,後續父親強制執行時,再拿單據向強
制執行處申請停止執行。但是另一位律師認為,判決書上就是要給父親,給社會局根本沒
道理,究竟哪位律師說的才是對的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24 00:00:00
這個不是制式裁定嗎判決上應該只寫XXX對OOO的扶養義務減輕為每月XX元不會寫XXX每月要給OOO錢啊那你當然可以拿已支付給社會局的證據來對抗父親因為支付社會局的安置費用也是負擔了扶養費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8-24 00:28:00
裁定的主文寫什麼?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8-24 01:08:00
先給社會局 然後等被父親執行再異議打債務人異議之訴兩位律師說的都是正確的 我的想法是給父親也是亂花 不如拿去繳安置費用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24 01:44:00
只給社會局會比較好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1-08-24 07:36:00
當初有直接像法院主張免除扶養義務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24 10:03:00
實務上幾乎不太可能免除啦除非對方同意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8-24 10:51:00
只要不是從嬰兒時期就丟下,幾乎是不可能免除,都是減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8-24 11:44:00
我看過的只有被性侵的子女才有免除 不過蠻慘的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21-08-24 16:09:00
我有見過一個免除的,父親對兒女提起給付扶養費,他前妻(兒女的母親)出庭作證說前夫沒有付扶養費,前夫以前是軍人,薪水帳戶由前夫自行保管,兒女小時候都是靠她打零工跟娘家的接濟,後來前夫在快要到可拿終身俸的年資前兩三年,不聽勸阻執意領一次退去創業,最後創業失敗,錢都賠光,他們直到這個時候才離婚,當時兒女均已成年。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1-08-24 18:26:00
我們事務所也有一件,父親早年吸毒、賭博經常進出監獄那件事法扶派給我們的,開庭時父親直接承認他的確沒有養後來聲請給付扶養費被駁回,然後我們再幫他跟政府申請低收入戶,讓這個父親領政府補助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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