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車禍鑑定委員會

作者: mathtsai (mathtsai)   2021-04-23 13:19:04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WWbWE9o ]
作者: mathtsai (mathtsai)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車禍鑑定委員會
時間: Fri Apr 23 13:15:55 2021
//前情提要
在下於自行車道與對向自行車差點發生碰撞,對方自摔
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3月中於士林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詳細問過了大致上的經過
對方死咬我是逆向行駛才導致他自摔
而我則是堅持自己騎在右側,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檢察官有出示現場圖,希望我和對方畫出當下的行車路線
對方畫我逆向,而我則是畫我行駛在自己的車道
檢察官: "被告同意原告所畫的行車路線嗎?"
我: "不,我沒有逆向,我一直騎在右側,也無變換車道"
檢察官也有出示初判表,雙方都同意初判表的判決
(初判表上寫因為雙方各說各話,也無相關證據,因此不研判肇事責任)
檢察官最後問 "雙方是否願意和解?"
我則說道:"我一直騎在右側車道上,沒有違反交通規則,我沒任何錯,因此我不願意和
解"
(我認為和解之後,對方還會凹腳踏車的維修費之類的,而且為什麼沒錯的人需要和解?)
對方則說:"既然被告不願意和解,那我也不想和解"
最後對方自付3000做車禍鑑定
//本日車禍鑑定委員會
之前看板上是說車禍鑑定委員會很有公信力
但是今天開車禍鑑定委員會卻完全沒這種感覺
走進去看到好幾個委員
雙方上去說明行向,這次的行向是在偵查庭上所畫的
對方一樣說我逆向,我一樣說我騎在右側
然後就結束了...WHAT?
就這樣?簡單幾句話能判斷我們的肇責嗎?!
這樣子開會就要付3000元?(雖然不是我付就是)
這樣會不會太簡單草率了...?!(雖然這案子本來就是小案件,而且雙方各執一詞)
對方還針對我的回答來攻擊
都寫說會議上不能互相攻擊了還一直盧小,這素質真的是...
還好有委員制止對方的行為,不然對方又要盧多久
最後我二話不說直接把當天偵查庭後所寫的答辯狀呈上
答辯狀說明了車禍當天整個事件的經過
避免委員相信對方的胡說八道
//問題
想請問版上的各位大大
像這樣子"沒有任何新的證據",一樣是雙方各說各話
車鑑會的結果會和初判表不同嗎?
如果鑑定出來結果是我有肇責,檢察官會起訴嗎?
如果檢察官起訴了,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要怎麼舉證我有過失?
以車鑑會的鑑定報告為準嗎?
還是會因為沒有證據而無罪推定?
再麻煩各位大大分享觀點了!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1-04-23 14:00:00
沒辦法舉證就是無責任 但他還是可以繼續告你民事另外沒有調閱附近監視器我是覺得蠻奇怪的就是告人是一回事 能不能獲得賠償是另一回事以訟逼和的意思如果沒積極證據 基本上就是等不起訴結案而已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4-23 15:33:00
可以畫一下你騎在哪兒嗎 為何要說你逆向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04-23 18:07:00
你要從哪裡去哪裡,目的是什麼。過往有沒有常常這樣騎沒行車記錄器只能這樣了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21-04-24 22:31:00
辦案不是算命,沒有證據證明你有罪,就推定無罪還有一種結果叫無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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