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告違反著作權 台北地檢通知調解

作者: Powar ( )   2021-02-17 09:52:18
事實經過:之前因誤用到他人合成之圖片,被告違反著作權
目前接獲台北地檢通知如果有和解意願,
請於指定時間至台北地方法院出席調解
問題:請問地檢署發這個調解通知,
是否代表地檢署傾向於被告確實有違反著作權的立場?
還是只是例行公事,希望能簡化地檢工作呢?
因個人覺得對方提出之證據薄弱,無法證明該圖片為其所擁有
但想知道此通知是否暗示檢察官的立場~
為免後續麻煩及請假出席,也可以考慮和解(條件合理的情形下)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02-17 11:34:00
SOP而已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1-02-17 16:37:00
正常程序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2-17 16:50:00
SOP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1-02-18 08:44:00
戲謔仿作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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