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並未發生,只是有點想這麼做。上月有輛老舊機車出現在田邊道路,無掛大牌,
警察每天都會路過,前幾天被環保局貼單,7天之間機車被人推倒(為了停放汽車),
超過7天了,環保局沒拖走。我想把機車推到50公尺我家門口路邊擺放,
當作石敢當擋煞用。這位置人人一定看得到,但是是私有地(我家)
問題:這樣有構成竊盜罪嗎?
有利的點:
1.每天都會有幾千人(包含警察)看得到那輛機車,車主隨時可以牽走,
2.就在遺棄地附近(但有轉個彎),車主不會找不到,警察很容易找到,
3.我沒有機車鑰匙,沒有想要騎乘,機車無大牌也老舊看似無法使用,
不利的點:
1.可是我牽來門口擋煞,而且長期擺放。
請問這樣有算占為己有的不法意圖?有構成竊盜罪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