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漏水糾紛結構技師鑑定項目疑問

作者: who666love (*虎小樂*)   2020-07-13 21:16:53
買的中古屋遇到漏水問題,
第一次開庭法官要求請原告(我方)申請結構技師鑑定,
被告也可以提出希望鑑定項目,
但我收到被告提出的項目是:
依照行政院公佈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耐用年限為何?漏水是否是因為老舊?
因我要先墊付鑑定費用,
如果我覺得這個項目不合理可以請被告自己申請鑑定嗎?
房屋現況表都是勾選未漏水,
這個項目似乎只有給賣家脫罪對原告沒任何意義,
不想為此增加鑑定費用,
感謝各位回覆。
先感謝各位幫我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7-14 11:27:00
原告代墊鑑定費是必須的,不然你幾乎會敗訴
作者: who666love (*虎小樂*)   2020-07-14 12:13:00
我想問的是如果被告提出的鑑定項目不合理 能不能申請駁回QQQ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7-14 13:15:00
你可以附理由陳報法院,看法院怎說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20-07-19 01:29:00
行政院的耐用年限並未指是否漏水,漏水與年限亦有無關係,漏水與老舊亦未直接相關,仍要以相關試驗找出漏水原因,才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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