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繼承] 前妻的小孩

作者: cka   2020-06-14 19:47:48
1.使用配偶優先分配權 先分50%剩下的再除以五
2.繼承順位採「遞補方式」,除非A活得比BCD都久
不然繼承應該限於BCD剩下的人會繼承先過世的
3.E跟F不是你叔叔的法律上小孩啊 應該是不能分
C先離開只有B跟D可以分
4.你叔叔走了以後法律上應該就沒甚麼關係了
※ 引述《yami2009 (曼珠沙華)》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叔叔最近過世,與前妻有1名女兒A,(女兒A:離婚狀態,沒有子女,沒有父母)
: 與嬸嬸(現任妻子)有3名子女B C D,
: 前妻與甲男另有一名兒子E,
: 與乙男有一個女兒F。
: **************************
: * * *
: * * *
: 乙男+ 前妻 +甲男 * 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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