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租屋提前解約違約金及房租問題

作者: emilypink (Take it easy)   2020-01-15 10:15:32
事實經過:
我是房客,因爲身體因素和換工作關係,必需提前解約。當初契約簽定是每月30號繳房租
,且有勾選雙方均可提前終止租約的條款
https://i.imgur.com/zkJM2S3.jpg
我在1/13告知房東欲提前解約,住到1/29,賠1個月租金,但房東堅持我必須從告知要提
前解約的日期往後付滿1個月的租金,也就是要住滿1/13-2/12(我1/13-1/30的租金已經
付了,等於要再付2/1-2/12的租金)加上賠1個月的租金。
因為房東一直強調契約內容就是這樣,我有提我可以多付一週但不住,房東拒絕就算了,
還要求要體諒他有房貸壓力必須現在開始讓人來看房,也有說我要提前搬可以,租金得照
付......
問題:
想請教版友,我在已經賠償1個月租金的情況下
1.是否可以不付1/30-2-12的租金,照原本提的1/29搬走?
2.房東要求要多負擔1/30-2/12的租金是合理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1230588 (恆秋)   2020-01-15 10:37:00
你如果付到2/12 就已經滿一個月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了
作者: yesohya   2020-01-15 10:52:00
房東是錯的 !!! 她可以跟妳收二月份整個月的租金 XD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1-15 17:21:00
上面兩個都有部分錯誤。 基本上這個合約是以月計費。超過一天請乖乖付滿整個月。 而你一月底走人那就是賠償一個月。二月底再走就是付二月房租但是不用賠償對你最有利的方案就是現在提出解約。二月底搬走。
作者: emilypink (Take it easy)   2020-01-16 16:34:00
已經提出解約,但房東堅持住滿一個月,照扣一個月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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