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不知是要告妨害名譽或是誹謗

作者: dw7931425 (我不知道)   2019-12-13 18:25:14
事實經過:
是這樣的,A跟B於通訊軟體上吵架,
B將吵架的內容傳給C,
然後C在跟B的通訊介面罵A,
之後B將C罵A的對話截圖給A看
問題:
1. A完全不認識C,如果要告的話,需要親自把C找出來嗎?
2. 這件事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即可,那這樣警察就會協助找出C嗎?
3. 如果真要告C,需要用哪一種名義比較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Henghengpig (一只亨亨豬)   2019-12-13 18:57:00
你如果不能證明C還有跟B以外的人罵的話 那洗洗睡吧非公然的侮辱=言論自由民事可以試試看 不過最後就算判出來那金額跟懲罰自己差不多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9-12-13 20:05:00
都告不成。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9-12-13 20:32:00
二項都不成立,只是私下的評定討論
作者: h654013 (敝姓淵)   2019-12-14 23:40:00
沒公然是要告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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