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今天房東突然賴我說,
希望我下個月14號之前搬離。
原因是要配合政府,內部改裝之類的,
我知道房東最近在整修我們洗衣間。
好像說被檢舉,還是怎麼樣。
我們合約是一年一簽,一次付半年房租。
今年約是到7/14,尚未續簽,
不過下半年房租均已付清。
剛好又卡到今年過年早,
14號等於要我年前搬家,
但剛好是年度公司最忙的時候,
實在沒什麼心力再找新租處。
也有跟房東提,如果再多租一個月,
等年後我比較方便之類的提案,
房東也都不接受,
只說他會被罰錢怎樣怎樣,
完全沒有商量空間。
問題:
想問房東這樣的作法,
有沒有違法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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