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於某論壇遭該論壇某版版主水桶想詢問些法

作者: AoiKazuya (ちかんです)   2019-10-09 04:07:09
事實經過:
手機排版 傷眼抱歉
某遊戲最近推出了某活動
然後在某論壇的討論專版有人分享了該活動資訊
本人在底下回了幾句話遭人檢舉
後來被該版版主認定為人身攻擊且將我禁言
這邊將列出該文章底下討論的內容
路人A: 這種合作並不值得推出抽卡
路人B: 看過使用影片根本沒用 還有人在那篇吹很猛 笑死
路人C: 免費還嫌 484搞錯了什麼
路人C: 就算不好用 至少能收集
路人D: @路人A 給你省一點現金不好嗎?
我: 你媽都沒說生你不值得了 何必對個佛心活動這麼苛刻
問題:
想請問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 該論壇有標記功能 我那樣可以主張我沒有指名道姓嗎?
(如,路人D標記路人A 然後路人A會收到通知)
第二個問題: 有詢問過該版主為何判定為人身攻擊
該版主回覆如下
"你媽都沒說生你不值得了
何必對個佛心活動這麼苛刻
這句話的結論是:別對佛心活動這麼苛刻,也就是利用前一句話證明後面的話是對的。
在這個邏輯下,「你媽都沒說生你不值得了」即是代表,你媽覺得生你不值得,但你媽沒說。要是沒有這個前提,後面就無法成句。"
我可以主張我並沒有那個意思
這些都只是該版主對我回覆的揣測跟超譯嗎?
(實際上真的無那個意思 我只是喜歡打打嘴砲)
第三個問題: 我可以主張該帳號無法與現實作連結所以不算公然侮辱或人身攻擊嗎?
第四個問題: 我可以主張"不值得"並無攻擊他人的意思嗎?(如,你是白痴/智障這種明顯有攻擊性的意思)
第五個問題: 如果我的回覆並無違反善良風俗且無違反法律 請問我能主張該版主限制我的言論自由嗎?
先在這邊跟願意回答或幫助小魯的版友說聲感謝
問題有點多且手機排版傷眼也對不起各位了
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10-09 07:50:00
該論壇的使用者協議之類的去看一下好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0-09 09:30:00
用字低俗還想要凹什麼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10-09 09:39:00
一樣水桶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9-10-09 11:27:00
這些都與法律無關只是論壇本身的規約而已吧
作者: wallachia   2019-10-10 12:08:00
人家可以黑名單,禁止訪問喔。
作者: v3su   2019-10-10 13:10:00
“你媽都沒說生你不值得了”,您確定在發表這段文字,心裡沒有抵損對方意思?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9-10-11 10:55:00
你可以同樣的話回在這串討論試試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11 11:31:00
回在這裡就一樣被水桶…到哪裡就遵守哪裡的規定,你到中國就遵守中國法律到美國就遵守美國法律是類似概念,論壇按照他爽的方式規定,叫私法自治契約自由,不爽不要去。你可以主張憲法第三人效力,不過需要花幾十萬請律師打訴訟到釋憲,但不見得能贏,窮人就不要去而已,不然自己開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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