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車禍互告對方過失傷害,上訴的問題

作者: bolam (95 10 23步排入伍)   2019-09-09 21:07:05
事實經過:
去年7月在澎湖車禍,縣道是雙向道,車頭撞車頭,鑑定結果50-50。
(雖然我一直強調,根據現場照片,我車是左前側受損,車頭毫髮無傷,對方車頭全毀
是對方來撞我,可惜沒被採納)
我左腳受傷躺了半年,對方無明顯外傷,但是自稱內傷嚴重,下半輩子已毀。
去年12月對方約我出來談和解,雙方和解條件如下:
我方:雙方都有傷損,就盡量幫忙對方,在強制險的範圍下盡量幫忙對方
對方:我付他80萬現金(而且不接受保險理賠),且他不負擔我任何損失
一言不合對方嗆聲要在法院給我好看,就互告了。
開庭前有一個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就是如上所說,50-50
進入交通簡易庭一審,雙方策略如下
我方:如同互告前和解條件,雙方都有傷損,能互相接受用對方保險cover就一起撤告,
如果無法,就一起撤告刑事,再互告對方民事,要不就一起不撤告。
對方:1. 哭自己好可憐,下半輩子全完了,下半輩子怎麽辦
2. 和解條件為七位數新台幣(其實我也不知道多少,因為對方每次出庭都在一哭
二鬧三裝可憐,(法官不在的時候秒變臉,所以很明顯是裝出來的)
也沒有說清楚自己損失/就醫費用到底多少,只提到過一次如果要和解要我付一
百多萬。
3. 拒絕撤告刑事。
最終兩個人都被判拘役30天
我已於八月繳交易科罰金。
日前又收到案號是"簡上字"的出庭通知,查了一下是上訴的意思,原來對方上訴了!!
問題:
1. 我以為執行股通知我去繳錢,就是確定了,是不是我誤會了什麼 ?
是不是對方上訴,我仍然要執行一審被判的責任?
2. 接下來二審應注意事項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9-09 21:29:00
他認為自己無罪所以上訴法官不是白癡
作者: yesohya   2019-09-09 21:54:00
刑事妳們是互為加害者不是共謀犯案是各算各的CASE
作者: andybg (小賠)   2019-09-09 21:56:00
以二審結果為主 已繳納的 到時可以退還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9-09 22:52:00
收到「執行通知書」再去繳錢啊!刑事歸刑事,民事歸民事,注意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只有兩年。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09 23:08:00
你是被告那件,應該確定了,因為你沒上訴,這種量刑通常檢察官也不會上訴。你是告訴人那件因被告上訴還沒確定。這是猜的,詳細你打傳票上電話問就知道
作者: bolam (95 10 23步排入伍)   2019-09-10 07:25:00
了解了,謝謝樓上各位高手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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