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住在巷弄對面三樓的鄰居A,
把壞掉的小塑膠椅,
反了過來,種植鄰居A心愛的植物,
並且放上了大量的有機肥料,
但是因為是肥料,加上夏天,
味道就很重阿。
問題:
1. 我可以不經過鄰居A的同意,將盆栽移至50公尺處的巷弄嗎?
2. 他人移動我的機車,只有一條強制罪,可以勉強符合,
那我不經過鄰居A的同意,移動鄰居A的盆栽,
會不會刑罰反而比較重?
3. 還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想?
4. 最好的辦法最是大家當好鄰居,互相理性溝通協調對嗎?
5. 5米以下的巷弄禁止停放機車,但是沒有規定不能放盆栽,
所以反而盆栽是合法的,這樣解釋對嗎?
6. 請里長幫忙溝通協調嗎?一般來說里長不會特別為了里民A去得罪里民B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