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要提告人,對方卻不回應

作者: jerry850814 (Steve Liu)   2019-04-28 06:18:32
代朋友發問
(以下為她第一人稱視角敘述)
回答部份我也會告知她,
並以她第一人稱方式回答,
謝謝各位!
各位精通法律的大大,早上好。
我想詢問一些問題,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當初我跟別人(Z)約定互相贈禮,
我答應贈禮對方2萬1000元的禮物,
而對方答應贈禮我1萬8000元的禮物。
期間,
我2萬1000元的禮物,
於去年年底準備好,
而對方卻說他能力暫時不足以負擔
1萬8000元的禮物;
所以我跟他提,
1萬8000元的禮物,
他能付多少,就看他心意,
剩下我出,沒關係。
並於事後提供他市價8000元的物品,
名義為“資助他”送禮
給我1萬8000元禮物的資金。
但是後面3個月過去了,
(我準備好2萬1000元禮物為今年1月
對方承諾處理1萬8000元禮物也是今年1月)
期間,他對此事的態度為
當我跟他提的時候,他便冷處理或是不回應。
如今4月28號,
約於4月15號時,
對方突然變臉,
說我們關係到此為止。
(此時我的禮物及他的禮物都未送出)
然後Line便已讀不回,
其他聯繫方式也都主動切斷。
後來於前天,
我心裏實在過不去。
我找了他(Z)的朋友(A)聯繫他,
並與他及他朋友,
在Line上創一個對話群,
其中我的要求是:
如今雙方都沒贈禮,
但是他那邊還有我當初以“資助他”
贈禮為名義,
價值8000元的物件,
我希望其歸還。
但是他跟我說,
他Line他並沒有封鎖我,
只是“不想”回應我,
還反咬其他聯絡方式,
是“我”先主動斷絕的。
(這邊我有證據,為他先斷絕聯絡方式)
我給他三個選項
1.我提告,大家法院上處理
2.歸還我8000元的物件或等值現金/物件
3.我依然贈與他2萬1000元禮物
但請他也相對贈與我1萬8000元禮物
他(Z)直接理直氣壯的說
“要告就來告,大家法院見”
後面我請他朋友轉告他,
近期內我會寫好民事訴訟狀,
並備妥相關證據,
至桃園地方法院遞交訴訟狀。
若他想在我正式提告前
(我聲明,5/2會至法院遞交訴訟狀)
與我協調處理此事,
請私下聯繫我,
並希望雙方取得共識。
但是呢,他(Z)Line依然不讀不回我,
其他我可以主動聯繫他的方式,
他也完全斷絕,
我僅能通過“他朋友”來轉達我的訴求給他。
但他依然堅持“法院見”
主要此事,
僅為8000元,
但我心裡實在過意不去他的行為及心態
(因為他在4/15變臉後,
便不斷私下與我們共同朋友
傳播我的不實言論;
並且還在公開場合指桑罵槐的羞辱我)
以及我2萬1000元的禮物還放在房間角落
(每每看到就心痛,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並且告訴若真的成立,
人證部份
(A - 協助處理,並在場的他朋友
B - 可以證明他先斷絕與我聯繫的朋友)
兩個人,
A我不知道他住哪,
B則住雲林;
基於民事訴訟法第308條
我已告知 A B我將提出的訴訟
及法律行為和內容,他倆勢必跑一趟桃園
(這邊有錯,麻煩糾正)
加上我家人其實有點反對我提告
(我家環境還Ok,
加上我大四下已推甄上研究所,
我有時間、資源、人脈、金錢去跟對方耗)
但我因為家人的稍微反對,
以及不想牽扯那麼多人下水 ……
我想在此詢問各位幾點:
1.
我在對方那裡,他(Z)不肯還的8000元
雖然我倆禮物都沒送出,
但8000元的部分,
是否符合“民法412條”中
“贈與附有負擔者”
如今我倆都沒送禮,
對方拒絕溝通,
我有權要回這8000元嗎?
2.
A在稍早告訴我,
這糾紛是我跟Z之間雙方的事情,
與他(A)無直接關係
(但Z不肯聯繫我,他卻能立即跟A聯絡)
我不知道是否A袒護Z,
也不知道A到底有沒有幫我轉傳訊息給Z
(因為Z完全無視我,
也不肯接受我的主動聯絡,
但Z還能逍遙自在的FB IG打卡說去哪玩)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或是A有什麼義務協助處理嗎?
(因為Z目前完全不回應我朋友,
所以懷疑A是否袒護Z,
而沒轉達消息給Z得知;
故想知道A是否有責任 or 義務
傳達我的訴求給Z知道,
並希望Z主動找我協調)
3.
其實我並非因為8000元,
而想起訴Z,
完完全全只是因為他的態度跟行為,
帶給我嚴重的困擾及影響;
同時我也不想麻煩A跟B ……
(畢竟我跟他們不是很熟)
同時加上家人反對提告的建議;
請問有什麼方式,
可以在不提告的方式下,
逼迫Z還給我屬於我的8000元嗎?
(當然必要時,我真的會起訴他)
文長抱歉,
也希望熟知法律及有經驗的各位大大,
能花點微薄的時間跟心力回答我
(我真的好累、好累 ……)
(這過程不知道失眠多少夜晚、
吃了多少安眠藥、喝了多少酒了 ……)
作者: start9963 (吐司不吐絲)   2019-04-28 11:09:00
起訴?告訴吧!!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4-28 11:20:00
民事起訴,樓上有什麼疑問嗎?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9-04-28 12:56:00
你不如把對話PO出來 這裡把經過修飾得對自己有利沒用 法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4-28 15:02:00
不過搞到要喝酒解愁。吃安眠藥。為了8000值得嗎?你口口聲聲說不是為了8000。但是你提民事訴訟的目的不就放不下想要錢就去提訴訟。只是提醒你訴訟費時費力。你的心態如果如你所述較為脆弱那你要有數個月甚至數年的訴訟時間。這段時間你一樣會被你自己折磨。而且對方無力負擔18000的禮物。但是你資助他不是金錢而是
作者: zoin (zoin)   2019-04-28 15:25:00
同意樓上看法 這單純民事糾紛 上法院勞心勞力..我也想知道除了法院外..可以合法逼迫債務人還錢的方法.. XD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9-04-28 16:02:00
不願PO對話內容就算了,只是一堆網友上來發問,但是到了法院並不是像網友只看到單方面的發問的部分就回應的答案這麼簡單而已,大部分感情因素好的時候好,不好的時候什麼事情都可以翻出來告,上來發文自然不會把事情全貌講清還有你要告Z,是要到Z的管轄法院,民事以原就被原則刑事不會成立,為了報復而惡意提出刑事告訴可能會要負擔我看頂多妨害名譽部分可以提刑事告訴,不過還是要看具體內容,建議找律師諮詢,不然花一堆時間打官司,輸了等於是在傷口上撒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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