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未補繳月費補繳差額

作者: ninnin (加油)   2019-04-18 12:03:13
事實經過:
家姊好像有跟一間瑜珈教室簽約,未依約繳納會費1988。
今天掛號寄到家裡被我媽看到,在這之前我們都不知道這件事情。
公文上寫說約定每月15日繳納的月費從今年3月15迄今未按時繳納。
依照公文約定,會員未依約繳納款項,經催告未繳清款項, 得視為會員逾提前終止契約。
若未於到函20內補繳月費3976元,遲仍未繳款,公司將依規定視為終止會籍,
依照終止會員契約規定,則不適用會員優惠價格,
應以單月使用費3900計算並乘以實際經過時間19月,補交差額4萬多元。
問題:
1.是否繳交那3976就不用交差額?
2.瑜珈教室要求補交差額是否合法?
3.若提前解約(非以不繳款方式)是否需要補差額,還是乾脆等到期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4-18 12:49:00
這三個問題都要問令姊和對方是怎樣簽約的 版友沒有通靈業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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