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ienC 2019-03-22 09:53:17事實經過:每天早上6:00-7:30,隔壁鄰居(透天)就開始跳繩運動,碰碰碰的,讓人難
以入眠
問題:
不知道有法源依據可以請他停止這件事嗎?社維法72條會適用嗎?還是管委會可以訂什麼
辦法來阻止他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3-22 11:36:00原則上就是你可以找3戶一起具名指證然後警察可以用社秩法送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3-22 15:43:00那無解 看管委會有沒有規章制裁 要用公權力處理可能只能這樣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9-03-22 15:46:00直接跟隔壁鄰居說請他改時間運動或墊厚一點的巧拼多講幾次還不聽的話就用振樓神器! 大家都不要睡!
這個時間老實說很難在法律上解,溝通吧如果只是要規定,民法793、最高法院92 年台上字第 164號判例關於居住安寧權。不過就你說的時間跟只是運動,個人是不認為訴訟有勝率。不過,你協調看看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3-23 21:18:00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16條1項、5項三戶的說法是來自項羽本紀嗎XD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9-03-24 15:38:00每天跳一個半小時 沒多久 就運動傷害不會再跳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