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報案
A以13000價格跟本人收購虛寶
雙方協調 由A先行匯款再交貨
A並未匯款 並製造假造匯款單
由於當時是金融單位維護時間
無法確認轉帳
於是本人先行交貨
後來對方避不溝通
已報案詐欺
但是,發現A以多名帳號行騙
金額5000-50000不等
受害人數高達十幾人
其中已經有人的偵查已經查到人
重點是A是用B帳號行騙他人
要如何跟警方證明AB為同一個人
現在僅有
A帳號騙了三人
其中一人跟A的對話中
A自己提到他還有使用B帳號
並且開啟B帳號的一些資訊
這樣的線索有用嗎!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