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請問我該怎麼做?

作者: zyc5566 (力歪吸五六)   2018-10-12 03:10:06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17
我方為綠燈直行機車、遵守交通法規並車速緩慢
對方為闖紅燈廂型車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機車駕駛)
顏面骨折、眼窩骨折、顱骨骨折、身上頸部臉部多處擦傷及撕裂傷、腦震盪、顱內當時診斷有出血、下顎骨折(斷成三塊)、腦震盪
我女友(後座乘客)
臉部及四肢多處擦傷、左眉下撕裂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我的筆錄尚未製作完成,因還需要補上經治療的診斷證明
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我剛轉入A道路,
看見前方號誌為紅燈,
於是騎至路口紅綠燈後方停止,
才發現綠燈了,
於是眼神掃了一下路口並起步直行,
即撞上對方闖紅燈之車輛。
(以下為女友描述,因我已趴在地上失去意識)
當下有人幫忙報警及救護車,
對方下車後嘗試破壞現場被我女友阻止,
我女友問對方為何闖紅燈而對方沉默。
附近並無經過車輛與路口監視器對方也無行車記錄器。
經急診醫院協助轉院治療手術後於10/3出院,
目前無法自理生活,
左手腳不太能控制且無力,生活無法自理。
期間對方有來醫院探視一次,
並且遇見我的伯父,
據旁人描述是我當時意識不太清醒,
對方有拿錢要給我,
我不收並且跟他說後續再談。
後來我女友幫我打給對方先談談賠償事宜,
對方的意思是人沒事就好,
不要什麼賠償都指望他,
並且解釋那句話的意思是人沒死就好。
出院後對方表明僅願意賠償住院與急救的醫藥費及看護費用與車損,
並且說自己70多歲了家中沒錢要我們可憐他。
與其他說詞。
10/10因搭車到急診醫院申請急診時診斷證明,
將對方姓名輸入Google搜尋即可發現對方名下有一家花店於是前往稍微談談,
對方完全無任何詢問我為何走路跛腳與其他傷勢,
並且用我的家庭狀況數落我一番,
以及年輕人應該多努力不要要求東要求西。
(我方原本住院時要求賠償為醫藥費、車損、看護費用及無法工作騎車之薪水)
看花店位置位於苗栗縣苑裡火車站前市場旁,
並且店中擺設不差,
至少還有古箏跟書法字畫。
後續還要看神經科由醫生判斷左手腳是否會復原、是否需要復健,因目前無法使力與控制,
而下巴以後還要手術取出鋼板鋼釘。
六、問題:
想要請問對方態度如此提告需要多久,
要是對方完全否認闖紅燈是否有辦法讓他承認?
以及這樣過失傷害能提告嗎?
因為對方態度極度惡劣我們已經忍無可忍,
而且我後續還要持續治療與復健。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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