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這樣算"逆向行駛"嗎?

作者: debeers (廖大熊)   2018-04-22 17:25: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8/2/2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有輕微擦傷,我有求診並開立驗傷單,對方應該也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雙方都有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機車有保險,對方沒有,有聯絡我方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上個月我在彰化市成功路和陳稜路交叉口和對方小擦撞(雙方都是機車),對方一直咬定我
是"逆向行駛"叫我賠償他,但對方的路段當天因為"元清觀"(一間廟)有"天公生"的廟會
活動所以是"封路狀態"(該路段有公告封路3天,不能有車輛來往,而且有紐澤西護欄阻擋
車輛進出,該路段這3天有設活動攤販和一個充氣城堡佔滿車道,只供行人通行)
附圖解釋雙方行駛方向和路況及撞擊點

此圖解釋封路範圍和我(藍色)對方(綠色)的行駛方向

https://goo.gl/maps/JQpErF2KxiN2
現場的街景圖,撞擊點是在車道中央偏左,我承認我因要左轉陳稜路,所以沒有規規矩矩的
到路口中央再左轉,想要直接斜切左轉,所以撞擊點在車道中央偏左的地方(我一路是偏右
行駛只有到路口要左轉時才偏左)
再附上現場實際照片


成功路和陳稜路路寬都約3.5公尺(沒有幹道,支道之分),車道二邊都是白線,所以從照片
中可以看到車道二邊都會停有車輛,當二邊都有停車時車道只容一輛車出入(無法同時
會車),車道中間沒有畫"分向限制線"(黃色雙實線)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對方為封路狀態,所以對方是否就沒有路權?
2.我想要左轉所以在路口時行駛路線有點中央偏左,請問以這樣大小,中間又沒有畫
"分向限制線"的這種車道,有所謂的"逆向行駛"嗎?我這樣算是"逆向行駛"嗎?
3.雙方的筆錄裡都有提到他(他自己在筆錄裡也承認),他沒有注意車前車況(撞擊前1秒
我看他的頭是轉頭在看路邊,沒有看行車的前方,他自己在筆錄也承認這點)
我想請問他這樣沒有肇責嗎?
現在初判表出來雙方都是寫
"無可供判斷號誌狀態之事證,故無法認定何者未依號誌指示"
對方是在初判表的上位(01),我是在初判表的下位(02),保險公司說通常在上位的人肇責
比較大,但現在對方說想合解,卻要我承認是我的錯並單方面賠償他1千多元的醫藥費
(金額他都很模糊的說1千多元不講確切金額,不知會不會再加碼...)
我覺得對方也有一定的肇責,如果肇責比率算5:5互賠的話,對方賠我的會更多(因我車損
的地方比較多),但對方的態度好像是"先話先贏"的態度,完全不認自己有錯,所以不願
賠我,只要我賠他,雖然錢少少的,但我感覺是白白被對方坑了
雙方的機車都真的只有一點點的小擦損,對方擦損如下圖

對方左手有微微擦傷(就皮膚表層紅紅破皮沒有流血那種),我自己右腳膝蓋也有黑青
和破皮(傷口約50元大小),本來這種小傷不想去看門診,但保險公司說最好去看一下
留個驗傷單,所以我只花了150元掛號費和200元驗傷單費用,對方真的只是表皮擦傷,
那種傷口就是2~3天不上藥自然會好的那種傷,我也是小傷雖然有去門診但也是形式上的
記錄一下,我自己也沒有每天到門診報到,也沒有上藥就讓傷口自然好
對方受傷照片,這是警方給我的文件翻拍,不是翻拍的不好,是原文件也看不出來他那裡
受傷...

萬萬沒想到對方那種小傷竟要求我1千多的醫療費(目前為止...),
我也是想合解,就各自處理自己的部份就好也不用互賠(我的車損還比他嚴重),但對方
的意思是只要我賠他,雖然只有1千多,但我心裡不服也不想出車險(出險後下3期保費會
增加1千多)...
這樣看來沒辦法合解的話,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PS.而且當時我方是綠燈我才左轉(所以對方是闖紅燈,但現在苦無監視畫面舉證),
該路口其實有一支可以照到紅綠燈可以看出誰闖紅燈的監視器,為里長所有,里長說
要請警察來才能調記錄,我也有請承辦員警去調監視器,但該員警可能是覺得案件很小
所以辦事很慢,都1個多月了還沒調到記錄,還說謊說那監視器看不到紅綠燈...
但我去問里長里長說警察從頭到尾都沒來調記錄,里長還給我看了監視器的角度確實是
可以看到紅綠燈,我遇到這種員警該怎麼辦?(現在1個多月了說不定記錄也洗掉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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