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被人辱罵臭海鮮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4-02 02:34:51
※ 引述《s984847 (Luke)》之銘言:
: 因為你原文只說了對你有利的部分
: (可提告部分)
: 也沒有截圖(你要負舉證責任)
: 也沒說當下除了你們兩個
: 是不是還有其他第三者在場
: 所以還是提醒一下
: 如果是自招禍患
: 導致對方義憤出口成髒
: 你再去告對方的話
: 除了對方無罪
: 你還會被告誣告喔
如果不曉得什麼是誣告的話
打開瀏覽器,隨便找個搜尋網站,搜尋"誣告"兩個字
應該可以看到很多相關描述
誣告的成立要件是 捏造證據意圖使人受刑事處罰
她說的並非是無中生有,誣告不會成立的
通常會用誣告勸人不要提告的大多是警察居多
畢竟警察業務繁忙,能夠騙退一個是一個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8-04-03 08:48:00
誣告不罰笨不罰蠢不罰無知誤認只罰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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