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想離職的話關於契約期限的計算問題

作者: feblast (giik)   2017-11-04 00:09:31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P_9IQVx ]
作者: feblast (giik)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想離職的話關於契約期限的計算問題
時間: Sat Nov 4 00:08:55 2017
是這樣子
小弟的家人最近找到新工作
打算離開現在的公司
不過是這樣子的
公司的契約是三個月換約一次
就是換約之前要先簽個自願離職書結束現在的契約
然後再簽一個三個月的契約
直接續約不就好了嗎
不過總覺得這個步驟挺多餘的
查了一下,未滿三個月提離職不需要先預告
可以直接走人
不過在像這樣子續了第二次約之後過了十天
在法律上的認定是只有十天的契約
還是會把之前的也算進去,這樣子的話就必須提前告知了
另外公司有一條交接未滿十天直接離開者有懲罰
不過這應該只是公司隨便定來嚇人的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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