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開車故意撞我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7-08-22 16:06:43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6/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只有我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雙方也都有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下班途中因為車多,我機車已經騎在白線外,對以為我在鑽車,之後對方因為塞車被擋住
我就從白線外超過他,之後我跟對方右轉進入單行道,在單行道時對方緊貼在後,之後我
左轉進入雙線道,對方約5秒之後轉出來,我在路中行駛約一段路(50公尺時速約30 40公
里),對方就逆向加速,車頭往我機車撞過來,
對方車輛撞完往前開,我機車則滑到路邊。
當下我站起來後馬上報警並報案說明有人故意開車撞我,第一句是「年輕人愛鑽就小心一
點」在警察來之前之後跟對方爭吵,對方則說他有保險沒關係,警察來後我繼續指控他有
逼車及他故意撞我,附近居民說有監視器,警察看雙方各說各話僵持不下,就一起去看監
視畫面,之後有拿到報案聯單,對方態度有所轉變改口要和解,我則以要就醫及驗傷離開
現場。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08-22 16:11:00
過失傷害吧 證實蓄意衝撞要有足夠的證據 不是你覺得就好你就開十萬讓他去心痛或者選擇前科 和解都失敗就好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8-22 16:35:00
你要“指控”他蓄意撞你 你就要有“舉證”的能力一般是過失傷害打下去就好 後面什麼都變好談了
作者: ivylove09 (彥)   2017-08-22 17:02:00
如果對方承認故意撞,那是傷害以上的罪名,對方不太可能為了和解承認更重的罪名。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7-08-22 17:05:00
有監視器的畫面,這不能當成證據嗎?而且監視器畫面也顯示他的車頭大角度的轉向我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17-08-22 17:45:00
他可以說是車子失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22 18:48:00
有監視器,提告訴給檢察官決定,還是請律師直接自訴殺人未遂均可另外如果你有殺人意圖/故意的證據,那應該是80萬不是8萬3年半以上有期徒刑QQ你當過失傷害在求償,反證成立渺茫
作者: yesohya   2017-08-22 21:54:00
當然不會承認 殺人或重傷未遂是非告訴乃論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7-08-22 23:02:00
報案時我能指控多個罪名嗎?避免提錯罪名
作者: hidog (.....)   2017-08-22 23:09:00
不要亂告 告到最後真的變誣告就麻煩了罪名部分也不是你說了算,檢察官自己會判斷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23 00:36:00
並不會這樣,然後也不一定要走檢察官,請律師自訴也可以
作者: GARY4242 (小香蕉)   2017-08-23 00:40:00
嚴重懷疑不談自己不利部份自己要大開口就別被反咬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7-08-23 00:46:00
據 44年台上字第892號 顯非誣告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7-08-23 08:21:00
所以我只要報案請警察移送地檢署,讓檢察官認定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23 08:22:00
只要不要虛構事實,就不會成立誣告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7-08-23 08:24:00
事實也是如此,談的金額我已經打在上面是他故意撞我,所以我連出險都申請,因為我沒有任何肇事我連出險都沒有申請
作者: hidog (.....)   2017-08-23 08:53:00
捏造部分事實就有機會成立誣告,所以才會提醒如果要告一堆罪名,自己注意證據問題報案讓檢查官認定就好
作者: yesohya   2017-08-23 15:19:00
動機問題與事實無關 = =過失傷害/傷害/重傷未遂/殺人未遂 這差別在動機不是客觀事實結果更甚者 有判例表示目的是求是非曲直而非讓人受罰也不是誣告 誣告很難成立 = =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7-08-24 12:54:00
今天報案但被告知當時承辦交通警察不在,請我改天再去這是正常的流程嗎?我是要透過派出所還是交通隊移送地檢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7-08-27 23:29:00
這是警察的常見做法但是不合法 XD
作者: yesohya   2017-08-29 20:02:00
HIDOG 43年台上字第251號 被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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