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上個月經過十字路口被撞想請教 ...

作者: wangyi800820 (Wamg易)   2016-12-05 19:08:11
一、車禍發生日期:上個月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騎乘機車,小腿骨折,住院大概一個禮拜。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直接報警,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第三責任險,強制險有賠。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大家好,第一次來這個版發文
我10月初的時候,出了一場車禍,情況如下
我閃紅燈要過十字路口,對方閃黃燈要過十字路口
我開車時數大概三十,對方騎車時數不太清楚。
我出十字入口時沒注意到對方,他直行撞上來,對方腳骨折有開刀打鋼釘,住院大概一個
禮拜。
警方初判表寫 我是應禮讓未禮讓 他是應減速未減速
六、問題:
之前談對方說要賠40萬 我說不然請調解委員會再看看
因為我就是做工的 40萬負擔真的太大
後面他們說25萬 我想請問一下各位 這個價錢ok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手機排版請見諒。
作者: mozzo (天阿)   2016-12-05 23:00:00
有骨折25萬其實算ok了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6-12-05 23:08:00
標題錯誤,是你去撞到別人閃紅燈是支線,你本來就應該先停車看看有沒有車要通過再開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05 20:53:00
要看對方什麼工作和診斷證明,且開刀材料貴的有8~9萬,這樣問會太攏統了
作者: kenken0902 (裕)   2016-12-07 10:57:00
交通過失,能和解就和解吧,強制險+9~12萬
作者: carlos741124 (~沉默的羊羹~)   2016-12-06 02:45:00
閃黃:減速注意。閃紅:停車再開。標題錯誤+1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06 21:58:00
你覺得ok就ok,在有過失傷害的情況下,沒什麼一定價碼。你最少七成責任,其他就是看醫療單據和精神賠償以及你願意花多少錢解決刑事問題。如果過失傷害罪判3個月,易科罰金就要最少九萬。這還不是賠給對方的,民事另外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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