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請問這樣詐騙無法成立嗎?

作者: AMTBMIND (No Mind)   2016-11-15 17:11:16
事實經過:
大家好,我想請問疑似海外詐騙的問題,
我朋友身處的團體中有位A小姐揪眾投資,
將眾人超過1千多萬的資金透過多個人頭帳戶匯到海外,
後續發覺無下文,A小姐聲稱也是受害者,
僅知加害者名字(我不知真偽,也不確定是哪國人)。
我朋友問他一位警界朋友後告訴我:
1、無白紙黑字等證據
2、無加害者詳細資訊(戶口、現居地址...等)
3、就算能透過銀行紀錄,也都是人頭戶,查不到什麼
以上幾點主張,他堅持沒有任何證據構成詐騙要怎麼報,
警察要找誰去問,向警方報案或找律師也沒有意義。
問題:
我不是當事者,只是想請問各位專業人士,
錢雖然是回不來了,但我朋友的主張及認知是否正確?
我以為事發當下報案是基本動作的說,
一直拿無白紙黑字這點跟我跳針...
先感謝各位回覆,如有需補充之處請提出。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1-15 17:39:00
錢是先給誰?
作者: AMTBMIND (No Mind)   2016-11-15 17:45:00
實際不很清楚,只知有用一些人包括我朋友的帳戶匯出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1-15 17:52:00
無白紙黑字也有匯款記錄流向,如果受害者直接匯給詐騙集團,那就難,但若是匯給a女,她說她是受者也
作者: AMTBMIND (No Mind)   2016-11-15 19:08:00
感謝回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15 19:22:00
對事提出告訴,並非對人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1-15 21:28:00
不對,刑事告訴只要申告犯罪事實即可,是否知悉犯人身分並非重點,且如上述,只要有匯款紀錄亦得為證據就算是人頭戶,也屬於詐欺幫助犯,完全不提告才毫無破案的可能性。
作者: AMTBMIND (No Mind)   2016-11-16 16:22:00
瞭解,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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