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無碰撞請益

作者: dog310764 (油雞)   2016-11-13 22:41:26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5/06/2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擦挫傷,我方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無報警,事後去醫院才請警察來做筆錄,現場已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均有保險,我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我和對方都是直行的路上(皆為機車),此時為綠燈,左右兩路線皆為兩線道,總共四線道
,因最外線道有劃汽車停車格停汽車,所以大多機車都是騎在內線車道上(我的車子位置為靠
近雙黃線),當下是要預備要迴轉到對向車道的路線,而前方剛好是十字路口,有待轉區。我
方車打了左轉方向燈示意要左轉,時速30左右,而對方車速不詳,但應該有60左右,對方說是
因為我打了方向燈而急煞摔車,摔車後連車廂都噴開,相對我方車的左後方大約還距離一個
車身,當下我是趕緊下車查看,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沒有碰撞所以沒有叫警察來處理。當
下是陪他去醫院做檢查,醫生檢查後說只是擦挫傷,骨頭沒事,也沒有腦震盪,此時對方開始
嚷嚷他可能十來天無法上班,我驚覺事態不妙才趕緊報警。
六、問題:
當天醫療費用由我幫他代墊,甚至對方說可能無法行走,當下也買了一組拐杖給他,那天連護
士小姐了解情況後也特地跑去醫療用品店示意對方想硬盧覺得我很可憐請櫃檯幫我算員工
價。後續大約事發兩個月第一次跟對方上調解委員會,對方表明他因為摔車後兩個月沒上
班,當下有跟他借醫院所有的醫療收據來看,大部分都是擦挫傷的複診,而且大約只去了一
月後就沒有收據了,然後對方是房屋業,大約50歲左右,跟我提說他的月薪平均五萬多,那次
的調節結果是失敗。(初判表出來是無法斷定因果)
而前陣子對方去申請事故鑑定,鑑定結果出來我方得負全責,對方又打來說結果出來了,強
調他從事發到現在已經過四個月沒上班,請我這邊保險看要怎麼處理....一直讓我覺得納
悶的是事發後不到一個禮拜對方傳他擦挫傷的照片給我,照片部分是全身照,背後場景裝潢
怎麼看都像是在辦公室,也不需要用枴杖輔助,而調解當天我提出這個疑問,對方卻說他去
是去拿東西。對方態度一直都讓我感覺有點強硬,初判表還沒出來對方打電話來就是"你錯
了怎麼不來道歉",而我的態度一直保持等初判表出來的責任歸屬我們再來談賠償問題,甚至
一度在電話中氣到說早知道就直接撞我。
想詢問有法律相關背景的各位幫忙回答在賠償部分要怎麼處理?我要怎麼跟對方談? 還有對
方的一些說詞或通訊軟體的相關東西,將來萬一上法庭可以當證據嗎? 因為我覺得再來調
解應該也不會有太大機會可以達成共識。
謝謝各位。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1-14 20:33:00
診斷證明是以最保守的情況吧你以為醫師可以亂開診斷證明哦,可以吊牌的醫師最不喜歡開的就是診斷證明和巴世量表,另外中醫不行開診斷證明,給你參考,似乎違反醫師法,因為家人是醫師曾經問過
作者: dog310764 (油雞)   2016-11-14 23:43:00
好的,謝謝jimmy大指教
作者: dog310764 (油雞)   2016-11-14 18:46:00
請問以診斷證明為優先是指以對方受傷的嚴重程度來跟對方談價碼嗎?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1-14 14:35:00
當然要請假紀錄,但你可以依診斷證明為先,另外若走法院的話, 我是看過若請3個月病假,2個月有薪水, 只會算一個月
作者: dog310764 (油雞)   2016-11-14 13:43:00
如果他要求類似四個月薪水這種數目,那請問我是請他拿出出缺勤紀錄嗎?也怕對方造假或是那段時間他都請了病假,也跟他的公司串通好。如果問了很蠢的問題請見諒…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1-14 08:17:00
理賠大約就先看肇責比例,肇責比例就看車禍鑑定委員會之後就看診斷證明內容和就醫收據與醫療用具收據(診斷證明會寫需不需要輔具),你覺得你調解金額會比上法院少就調解,若你覺得他漫天開價你就自行評估, 我父親之前車禍挫傷在診斷證明寫也是2個禮拜,我母親是3個月,你就自己評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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