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但對方始終避而不談

作者: bat840504j (時間)   2016-11-08 17:59:02
一、車禍發生日期:7/2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的腳踝處腫脹、膝蓋處流血,已送醫驗傷;
我方的大腿及小腿處擦傷,已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皆只有強制險、皆已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我騎機車行駛於有分隔島的順向機車道上,對方突然於路邊衝出並左轉逆向(不是路口,且因他原本機車停放在路邊多出來的一塊空地上,前後方都有障礙物,不易察覺),致使雙方相撞;
我方時速為限速的50,車損處(撞擊點)主要為機車的左前方(大燈、方向燈、外殼破碎);
對方時速應該只有20~30,左腳流血腫脹但幾乎沒有車損;
車禍發生處附近並無紅綠燈及監視器,車禍現場皆無煞車痕,對方衝出來的地點至車禍發生處距離約45公尺,當天視線良好,車禍當下沒有目擊證人但事後有兩三位熱心的路人停留在現場幫忙直到警方與救護車抵達;
初判表上的敘述為對方逆向而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雙方皆未申請肇事責任鑑定。
六、問題:
(因首次發生車禍,雖然有努力查詢資料,但還是很多細節不太清楚,故描述會較長,請見諒。)
看到阿伯機車逆向的當下,我有盡力煞車以及閃避,但因事發突然有點反應不及而發生對撞車禍,當下阿伯雖然腳痛到站不起來只能坐在路邊(有流血及腫脹),但還是非常的剽悍...不斷指責我車速很快、他只是要逆向一下而已就可以回家了之類的,因為當下有點嚇傻,只能一直點頭道歉(他罵到路人們都幫我嗆聲==)。後來用我的手機報警並請路人指認位置,他的大兒子也跟著來到現場,當天態度友善。做完筆錄並驗傷後,我致電給阿伯大兒子詢問阿伯的狀況,他表示已經包紮好並照完x光應該沒有大礙要回家了,請我放心不用多跑一趟。其後卻發生了很多事,每每與阿伯家
人聯絡時,雖然口氣沒有不好,但談吐言詞都相當傲慢甚至無禮(但因家人希望此案快點結束,我就只能一直低聲下氣);我們家人的意思是我們的強制險讓對方申請(我媽說只能申請一方),雙方簽個無條件和解書,各自賠償損失這樣就好;起初對方也同意,可後來每每我致電過去想要約時間簽訂和解書時,他們就是一直拖時間,一下子說阿伯還要去哪裡檢查,一下子說最近很忙沒有時間,一下又說事情有輕重緩急(已經休養三個多月,強制險的理賠金也都拿到了,不知道還有什麼事情更重要)讓我們不要趕,等他們的電話就好然後各種沒下文(期間仍有致電但他們就是狂推拖)
。上次我的家人終於火大說要走調解庭簽和解書時,阿伯家人竟然說「如果你們要把事情搞得這麼麻煩我們會更難講話」、「我跟妳說,要搞下去事情不是這麼簡單」、「申請調解是你們的權利,我們也有不到場的權利」之類的?
1.請問我們還要繼續等他們所謂的和解電話,還是直接申請調解?(雖然證據對我方都很有利,但他們不知從何而來的自信始終讓我有點擔心...)
2.我持有驗傷單與否,對此案會有影響嗎?(對方應該不知道我有驗傷單,因為當時就覺得我的擦傷只要回家自行擦藥就好,當初醫護人員詢問時我就是這樣回答,而阿伯與其家人皆在場)
3.若是雙方互提過失傷害,這樣刑責會減輕嗎?(對方受的傷較我嚴重許多:當天腳踝腫脹及膝蓋流血,就醫後照x光沒事,但後來又因蜂窩性組織炎住院一陣子;而我就只是擦傷而已)
4.對於此案,我是否可能完全沒有肇事責任?(有查過反應距離的相關資料...但因我們雙方是對向行駛的,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估算==)
5.若是調解時對方始終沒有到場,視為對方未出席的調解不成立,這樣上法院對我們來說會更有利嗎?(我這邊還持有三段電話錄音,也就是對方於和解的事一直避而不談這點我們有證據可以證明)
6.民事賠償的部分,法官是否有可能看在對方是年紀較大的阿伯,且受傷較為嚴重的份上,做出對我們比較不利的判決?(當初對方的意思是說,拿到理賠金就會簽和解書,但都拿了兩個多禮拜了還一直推拖;而關於對方曾經口頭允諾拿到理賠金就會簽訂和解書此事,我們恰好有電話錄音可以證明)
7.若是到了調解庭或法院上,假設對方提出民事賠償,我方還是要繼續堅持簽訂無條件和解書嗎?或是我們也應該要提出具體賠償才能抵銷?(好好的私下簽個和解書不要,一定要搞得這麼麻煩,說真的我很想提出民事賠償畢竟?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請不吝提出需補充之處,謝謝!
手機排版若是傷眼,還請多多海涵QQ
作者: bat840504j (時間)   2016-11-10 00:07:00
謝謝大家的意見,我會好好參考的QQ
作者: wallachia   2016-11-09 17:47:00
記得開庭要說對方突然衝出跟逆向
作者: markingf (XYZ)   2016-11-08 19:10:00
阿你就告下去就對了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1-08 19:14:00
直接調解,持驗傷單告過失傷害雙方互告檢查官會看怎樣行車,再考慮要不要起訴請聲請車禍鑑定和初判表還有事故圖5.會比較有利6.不分年紀,還是先看怎樣行車7. 要看你和解書怎樣寫你也可以提民事賠償,反正是看肇責來做賠償只能說你太傻了,這肇責你比較有利,走法律程序吧我們比你晚出車禍,都開第四次了(地檢署發函)另這詐欺不知道有沒有辦法
作者: MELOEX (MELO)   2016-11-08 20:52:00
詐欺了什麼???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08 22:11:00
哀,老人,你很難拿到什麼,也不怕關,無財產民事也不怕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1-08 22:27:00
試問若拿到賠償金不簽和解書那加上,和解金限醫療賠償拿到金額後1星期需簽約,那這算詐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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