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勞資] 時薪人員例假日上班問題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6-10-29 20:58:59
※ 引述《fs11 (anyQes)》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是一位時薪人員,這個薪資計算如下,一個禮拜固定上班星期一二三,共3天,每天8小
: 時(固定一週24小時,符合工時規定),時薪200(符合最低工資規定),證書費5000,
: 沒有簽契約書。
: 我例假日出勤(例如,最近的10/10雙十節,10/25假日)老闆都沒支雙倍薪資,老闆說有
: 上有錢,沒上沒錢。
: 問題:
: 是否違法勞基法39條,會因為沒有簽契約書而不受法律規定嗎?那以後老闆要我例假日不
: 出勤,是否也應該給薪200時薪x8小時?而且不得要求補休。
: 另外老闆的加班費算法改為,用我上個月工資除上一個月(包含假日工時,即正職月薪算
: 法)之後的時薪給付我,這樣合理嗎? 還是就是要當日200時薪x8小時x2倍 計算才合理
: !?
: 我自己上網查詢過一些資料,也爬文,資料表示時薪人員(或是部分工時人員)一樣在法
: 律保護內。但是因為每種職業算法差別大,難保證自己的觀點是對的(畢竟非專業法律人
: )所以想來版上詢問。謝謝各位~~~:)))
: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請問板上,以下這樣子歸納,麻煩有錯的話請指教,謝謝
月薪制
上班7天總時數不超過40小時,必須有一天例假+休息日
例假不出勤,但是雇主還是要給薪資
休息日是否出勤與雇主討論共識,出勤的話給加班費,不出勤當天沒薪資
時薪制
上班7天總時數不超過40小時,必須有一天休息日
休息日不出勤也不算薪資
換句話說,有上班就有算薪資,沒上班就沒算薪資
請問板上,這樣對嗎??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10-29 23:08:00
例假是必須的 休息日按現行法可不給時薪制可以超過四十/周去翻翻法條吧 工時條文又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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