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為申請墊償基金的支付命令

作者: SmileXD (笑一個:))   2016-10-27 18:54:32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O4TpPdV ]
作者: SmileXD (笑一個:))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為申請墊償基金的支付命令
時間: Thu Oct 27 18:54:15 2016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為了申請勞工墊償基金的債權證明,
需要提起"支付命令",
可是,需要以所有欠薪勞工共同提起支付命令嗎?
還是可以以欠薪勞工的個人名義提起?
因為查到勞工局的網頁上說,
http://www.bli.gov.tw/sub.aspx?a=cEyDt1K6wWk%3D
同一事業單位的勞工請求墊償,以【1次共同申請】為原則,
勞工應【共同推定代表人】,代表申請。
故有此問,謝謝回答的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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