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婚友社之退費

作者: cokasquall (雲淡風輕)   2016-10-10 17:39:10
事實經過:
因敝人年歲已近 也在前2個月加入某個廣告打很大的婚友社
其標榜無槍手 一切排約皆是會員進行一對一的面談
因工作地與簽約所在地不同
故簽約前便要求該秘書能夠在我放假返家時進行排約 增加認識的機會
所以當下秘書也要求我不要設條件 這樣才好進行排約
但經過幾次排約後 越顯得異常
不僅排約人數與簽約時所同意的不一 更誇張的是 6 天假裡只有一個排約
也俏巧與她們之前一個會員在網路上認識 經閒聊、討論得知
該員曾當過槍手 而該員所稱之槍手指的是 外貌、條件有一定水平之女生
但對於排約的對象一律會以拒絕論
該員在該會館裡買的時限已到期 不具有實體排約的資格
但卻還能繼續使用該會館的網路交友..
而在9月底的一次排約裡 與一位女生面談完後互留 LINE 之聯絡方式
因出了點狀況+上秘書對於排約的不踏實 整個產生疑問
也經由與女方的談話中得知
[ 其不願意結婚 雖是會員 但不能以此暫停會籍
排約只是以交朋友的心態參加 約後也不會聯繫而去耽誤對方的時間 ]
問題:
經朋友告知 該會館所提倡的是 排約對象皆是會員 沒有槍手
若有槍手保證退還10倍的會費
那.. 如果是不想結婚的會員呢 ? 這可以視為槍手嗎 ?
該會館的會員不都是以結婚為前提來進行排約的嗎 ?
怎麼會冒出一個不想結婚的會員..
我能否以此為前提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 該如何下手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10-11 00:47:00
我幫婚友社回答你:不想結婚是用來委婉拒絕不喜歡的對象如果女方遇到喜歡的對象 就不會這樣講了即使是要結婚 也是要從朋友先當起吧
作者: MELOEX (MELO)   2016-10-11 02:59:00
不是不想結婚 是不想跟你結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1 10:10:00
...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16-10-14 16:15:00
連與異性交往都要靠別人安排,就別結婚了吧,社交要靠自己去參與,學習如何與人相處,男女皆然,沒有sop的,走出自己的象牙塔,參加社團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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