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保險公司說復健的部分不理賠?

作者: Airseal   2016-10-05 00:27:53
※ 引述《MiYoung (today is MY day)》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NyxoN7E ]
: 作者: MiYoung (today is MY day)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保險公司說復健的部分不理賠?
: 時間: Tue Oct 4 22:28:33 2016
: 我哥哥跟人發生車禍
: 最近再跟對方保險公司談賠償的部分
: 對方保險公司是說只要有診斷證明就可以理賠
: 但是診斷證明中有一項是需要復健12個月
: 也寫每周都必須回去醫院復健
: 可是保險公司卻說復健的部分不理賠
: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謝謝
談賠償的對象應該是相對人(對方駕駛)
保險員有許多經驗及話術來壓低和解金額,所以常由他們出面
但和解階段是這樣子的,什麼叫做"正確"、"合理"
你想要的金額=對方可以接受的金額=和解成立
不管有單據沒單據,你認為你應該要的就包含進去一起開價
保險公司要不要理賠其實你不用管,有差額就由相對人補好補滿
如果對方都同意那就和解成功
不同意就換你退讓一些,再不然就上法院
總而言之和解階段只要有共識就是"合理"的
上法院其實也是一樣,你覺得合理的都可以提
只是判斷是否合理的是法官
法官判斷的方法,就是先釐清責任比例
然後有單據的都要賠,診斷書有寫的都要賠
沒單據的不認,精神損失看傷勢還有雙方經濟、地位等由法官判定
但常常單據、診斷書的法官都判給你了,但精神賠償砍了很多
結果不但金額還比和解時談的少,還浪費一堆時間跟精神
另外建議不管要不要和解,刑事都先去告
可以讓你和解更為順利一些
提告後,在一審判決出來以前完成和解,然後撤告即可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6-10-05 16:28:00
告下去就對啦 我之前車禍對方保險公司也很靠杯說什麼代步費不賠 結果一審打贏直接扣對方公司所有戶頭對方保險公司立馬打來道歉 直接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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