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無碰撞車禍請益

作者: Rely0907 (Rely)   2016-08-02 04:04:43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07.31 12:50左右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前車車主與我後方乘客皆送醫,兩位都有驗傷
本人因安全裝備齊全僅有小擦傷,留於現場與警方製作筆錄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現場並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對方未知
已至保險公司辦理我方乘客的強制險出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附上當時我方行車紀錄器影片,如片源有問題請告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d_4tgK-LOw
發生於台南永康永安路旁的防汛道路。
雙方在同車道行駛,車速約為60,大晴天地乾平整無積水坑洞。
前車駕駛供稱前土除突然卡住前輪導致摔車,
我方因立即反應前車車況急煞,前輪鎖死後摔車。
警察到場處理後依現場畫記、車輛受損處與我方行車紀錄器為據,
初判我們兩車皆為自摔,無肇事責任歸屬問題。
我方後座乘客傷勢較為嚴重,
下巴撕裂傷縫了兩針,一顆門牙崩裂與其餘挫傷、擦傷。
因初判為自摔,保險公司只能出強制險,
對方目前也無聯絡或想談賠償的事宜,
但我明顯是因前車發生狀況而摔車,
這叫小弟自己塗牛屎實在是吞不太下去。
六、問題:
1.目前想申請更進一步的交通事故鑑定,以肇責區分讓對方出來進行賠償,
畢竟我方的財損、車損與後座較嚴重的傷勢小弟並無法全權負擔。
主張的論點為警察初判兩車無碰撞,固代表我方已立即做了應變措施,
不存在應注意未注意,或後車未留意前方車況等肇責,
想請問我方於鑑定委員會上可能會犯的肇責有哪些?
2.若真無法取得共識,我方可用過失傷害去逼和解嗎?
亦或我方可能吃上過失傷害的罪名?
因以小弟的理解,我方是因對方疏失而受傷,但對方卻是自摔,
請問這理解是否與現行法律的傷害定義有所出入?
3.想請問交通事故鑑定是在事發後五天即可申請鑑定嗎?
稍微爬了一些文只查到交通事故鑑定需30天左右和三千元的規費。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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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8-02 04:25:00
如果有留意前方車況 那你就不會自摔了這就是跟太近的關係, 更何況摔車後有碰撞吧你該擔心的是對方以及後方乘客向你提告過失傷害後方駕駛應該是肇責100%, 故不存在用過失傷害逼前方和解問題自摔並無過失, 除非他是在那邊耍特技或違規駕駛造成
作者: Rely0907 (Rely)   2016-08-02 04:42:00
感謝I大的回覆,事故現場畫記兩車距離大約還有兩公尺,前車尾部和我方機車前板沒有碰撞的痕跡,故初判不以肇事論,但若前車自摔無過失我好像就只能自己吞了…?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8-02 07:03:00
你還是沒搞懂 安全距離=前車忽然爆炸你也能安全煞停的距離 你煞死自摔是你的問題 換部有ABS的車吧沒碰撞 各自處理 撞上去可是你要賠100%阿……此案互相無肇責 自然互相沒有過失傷害的問題不是他害你來不及反應 是你沒有留足夠自己反應的距離或者是你的反應速度沒有你想像的快0.0
作者: waisalder (我是工頭)   2016-08-02 09:03:00
硬要上法院互告,你肇責還高一些一看光未保持安全距離就什麼都不用說了
作者: volenty (貝果魚)   2016-08-02 10:34:00
唯一該慶幸的是你沒碰撞到他,下次騎車小心一點吧~至於你自己的後座乘客,請勇於承擔責任。
作者: Rely0907 (Rely)   2016-08-02 12:07:00
在此感謝各位提供意見,三千省起來給後座包紅包,用身體了解ABS的重要性了,也希望各位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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