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請教關於車禍肇責的問題

作者: shelamaki (和彥)   2016-07-29 19:41:50
首先謝謝各位能夠進來此文章,在此請各位能不吝指導,幫同事問的:
「以下是同事的角色為主要人稱來說明」:
7/9我先生發生車禍,先生騎黃牌機車,對方開車,先生是直行,對方是要左轉。車禍
對方沒事,而我先生右手腕粉碎骨折,機車廠說機車有傷到主要地方,修起來會花費很多
【有請車廠開估價單,但我們的機車只買一個多月】。
事故發生到現在,對方僅手術完後,連兩天稍微探視(就只是來看看),就沒有消息
更無談到後續的處理,只說會去問自己的保險。在急診室等待醫生時,對方在我先生耳朵
旁說【這就算我們衰】,讓我們完全感受不到他釋出的誠意,住院第四天對方保險員有傳
簡訊告知我們出院與他聯繫,他會用強制險辦理理賠。我們有打去保險公司問對方車子是
否有第三責任險,結果是車主僅有強制險。
肇事初步分析上是寫
對方(車):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機車):駕駛人自述之行車速度超過該路段速限。(一般違規:持普通重型機車駕
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
【先生現場筆錄是說時速50-60】
請問我們這樣肇責比例是多少?如果不想一而再調解,友人建議直接上法院告傷害,
這樣真的就能縮短一來一往調解的時間嗎?
我們並沒有想藉此事故發橫財,只想討回應有的賠償,畢竟我們還有快上幼稚園的小
孩,先生因為慣用手粉碎骨折,需要休養至少四個月,還有後續的拔鋼板等復健恢復時間

想請問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如果要告,需寫訴狀,可否教我該怎麼將我們的事情寫訴狀
。我有查範例,但上面有些公文上正式的文字,我也不懂,所以想請大家指導,謝謝。
這次出院繳的醫藥費約6.3萬,診斷書上寫宜休養四個月,宜請看護兩個月,工作薪資
報的級距是2.8萬,機車估價單未出來,但買這台車的是23.8萬,中藥吃一個月17625。也
請告訴我,我該怎麼算理賠的金額?上面寫的金額都是我有確實的收據。另外說可討精神
賠償,但我不知道多少才合理,這很模糊,我的想法是對方在醫藥費上能把我們付的錢賠
給我們,機車可能無法全賠,也要對方盡可能賠。其他實在也不敢多想,因為如果對方賠
不出來,我要一張債權憑證又有何用?
朋友建議要把索賠的金額拉高,怕我們很實在的要我們該得到的賠償,但到了法院對方哭
窮,讓法官減額再減額?該怎麼做比較好?
以上是我同事借用跟各位請教,手機排版不好意思,煩請各位能給我們一些建議,真的感
激,也希望大家出門在外,都要注意安全,一切平安…
作者: aria1226 (原來這就是悲傷)   2016-07-29 21:50:00
要提告的話,可以直接找當初處理車禍的承辦員警,跟他說要告對方過失傷害即可,他就會幫作筆錄,然後將案子往上交到地檢署去,當然自己寫訴狀或找律師寫然後親自去地檢署提告也可以,兩者的差別在於,找承辦員警提告,效率較低(畢竟警察還是有很多其它事要忙),自己拿訴狀去提告,雖然麻煩了點,但很快就會開庭(偵查庭)。至於上法院索賠的話,基本上有理有據的求償部份,法官是不會多做刪減金額,會有爭議及讓法官去裁量的只有精神慰撫金。看就你們的案例求償來說,中藥支出部份也可能不容易全額要到,另外就是修車費用的折舊問題。但既然你們是新車應該就不太會有折舊,總之上法院給法官判金額的話,先看肇責比例,然後有理有據的求償部份不用擔心對方哭窮法官就會少判,至於債權憑證的部份,除非對方名下沒任何財產,又沒有任何工作及存款,否則都還是可以等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的。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7-29 20:38:00
要看責任分配,先去申請初判表,在去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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