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保全保管住戶現金被詐欺

作者: zaqedc12345 (YOKER)   2016-07-24 06:50:10
事實經過:
我目前任職於社區大樓保全,工作服務項目包含保管住戶現金轉交的工作,於前天晚上一
名男子自稱某住戶的朋友,要前來替他領取物品,我檢查保管物品並無物品只剩現金,因
此向他詢問物品為何?是否為現金?他回答是的沒錯要領取6000元,我檢查後的確有一筆
6000元的現金要轉交出去,並向他確認轉交清單資料他也說沒錯,我便將現金轉交給他,
到昨日晚上,真正的領取者前來領取6000現款,我才發覺昨天被騙了,並立即前往派出所
報案,但承辦員警表示我並非直接受害人,因此無法接受辦理,要我聯絡真正要領取的小

一同前來才能報案。
問題:
我有需要先賠償6000元給真正要領取的那位小姐嗎?另外我可能還需要負擔什麼刑事或民
事責任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7-26 10:50:00
建議公司 日後不在提供類似轉交現金或物品的服務然後 雖然錢不是你的 但算是履行輔助人故還是去報案吧如我派出所或警局堅持不給報就打110報案
作者: v19791119 (阿育)   2016-07-25 23:47:00
我們大樓是現場人員及財務委員跟主任委員都蓋章才行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5 13:56:00
總之,不管誰跟你求償就是去報案,事實上是你被騙阿
作者: moriofan ( )   2016-07-24 07:06:00
如果你的作業流程沒問題的話 指"確認轉交清單資料" 簽收"身份確認" 轉交清單是否有要求還要電話再確認 等等如果你照作業流程做好了 是就給保全公司和管委會他們去談就好 不要自己出這筆錢如果你有缺失的話 你遲早會被要求賠就是了那就是沒規定詳細嘛 你就說你有"確認轉交清單資料"不排除是真正要拿的小姐自己忘了有另外找人拿之類的之前只要求確認到什麼程度 沒有要求檢查證件影印證件簽名等等 你已經照之前的做法確認過轉交清單資料了 不再多負任何責任 要錢的小姐有問題 請她找保全公司或管委會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4 10:06:00
有無監視器?有無簽收?你應該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作者: yesohya   2016-07-24 14:58:00
妳被警察唬了,你下次問他殺人都要死人爬起來跟他報案?然後記下他編號檢舉她吃案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7-24 18:42:00
那位小姐有跟你或管委會或公司要求賠償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4 19:38:00
那位本人認識這位來領的人?如果她跟你求償,你要堅持先上警局。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7-24 20:20:00
我猜會是這樣... 對方向物業公司求償..物業公司再向員工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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