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特休及工時爭議,老闆這樣說合法嗎?

作者: chiaociao2nd (chiaociao2nd)   2016-07-20 10:28:21
事實經過:
原本任職於一家小型家族企業,從去年任職以來都是周休二日(見紅就休)
每天固定工作八小時,前些天口頭向主管請辭(之後也有寄email到公司信箱)
並提出想請特休,但老闆當時是說因為公司已經週休二日所以沒有特休
而且公司內規以往都沒有特休,後來我詢問過勞工局
得到回答是特休跟週休二日是兩回事,並轉達給老闆
結果老闆就說會給足7天特休
但卻用勞基法第30-1條跟我說公司是可以適用彈性工時的指定行業
公司其實是採用隔週休制度,去年讓我週休二日也沒要求補齊每週一到五每天各24分鐘的上班時數,(一年: 123天假)
反而比隔周休制度(一年: 110天假),讓我多放了13天假
所以多放的假還要再扣薪
我有反應面試和人力銀行登載徵才時是載明週休二日
加上過去上班都沒被告知公司採隔週休制度,但老闆只是說因為他自認 這樣的"週休二日"優於"隔週休+7特休"所以就沒特別提起
問題:
因為是小公司完全沒有打卡紀錄可以備份,但我確定面試時的確是被告知公司週休二日
(可惜我沒有留當時人力銀行的資料或錄音TAT)
這一年來上班也沒有被告知公司是採隔周休制度,就一直休六日)
請問老闆現在才告知公司實際的工時制度(和我一直以來的上班工時不同)而要扣我假,這樣合法嗎?
假設不太合理,有哪些方法或是證據資料我可以先留存下來嗎?
因為正式離職還有一段時間,為了在公司好過一點我只能先息事寧人低調點>"<
離職後還能可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申訴)或檢舉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7-21 20:27:00
雖然試指定行業但是沒有完成程序要拼變形工時 呵呵
作者: chiaociao2nd (chiaociao2nd)   2016-07-21 18:17:00
員工人數不足30所以沒有工會,當然也沒有正式的勞資會議,隔週休制根本隻字未提(這點老闆自己也承認),不然我怎麼會到現在要走人才知情呢T_T覺得被騙和硬被凹的感覺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1 18:22:00
建議你直接找勞工局很多事不是公司隨便說說就是了彈性工時跟特休是沒有關聯的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7-21 12:35:00
行業別是?有列入但是有跟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取得同意嗎?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7-20 10:56:00
那你勞基法規定的19天假都有放到嗎所以你教師節、1/2都有放假?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3 23:48:00
樓上的意思是,變形工時要完成法定程序,沒有完成是不能彈性的。另外,特休要雙方合意,你沒有“申請”特休,何來放特休?離職就申請調解吧有爭取有機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